目 录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部门法人或负责人签字: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规定及河池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本级2020-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河财预〔2019〕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编制本局2020年预算草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握财政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过紧日子,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支出;推进中期规划管理,强化支出规划约束;强化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
1、收支平衡原则。充分考虑市本级财力可能,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2、综合预算原则。统筹本单位预算收支,确保部门预算全面、真实反映单位所有收支情况;
3、审慎稳妥原则。2020-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的收支计划要与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相适应,收入预测要积极稳妥,支出安排要结合近年来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支出水平进行编制。
1、机构设置: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河池市行政一级预算单位。财政全额拨款,财务独立核算,设26个内设机构。
2、单位基本职能:
(一)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依法办理河池市本级企业登记注册。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跨区域或重大违法案件。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联合公安机关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委托开展调查。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违法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河池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全市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处理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承担全市食品(含保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的许可,以及药品零售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医疗器械(一类)生产备案、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等实施。
(十二)负责特殊食品和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拟订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据授权承担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现场核查工作。承担全市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市场监管与盐政执法职责。
(十三)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研制、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研制、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配合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的违法行为,查处药品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配合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和执业药师注册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六)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十七)指导县(区)、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推动落实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机制。
(十八)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九)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市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规范化活动。
(二十)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划指导全市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二十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十二)组织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扶持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二十三)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二十四)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统筹协调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二十五)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2020年主要工作目标(和部门预算编制有关部分)
(一)继续深化质量提升工程。继续深化质量提升工程,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依靠质量提升和创新驱动,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将质量强市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精准施策、多措并举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监管,让质量提升行动在全市各行业、各领域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实现河池质量发展水平的整体跃升。
(二)加快推进品牌培育工作。着力完善品牌建设的体制机制,根据我市新修订《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引入我市特色评价指标,开展市长质量奖表彰工作,支付获奖企业奖金。积极提供政策引导、创建帮扶、品牌保护等支撑,形成工作合力,服务企业发展。充分挖掘河池产业特色和产品优势,进一步强化品牌建设,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市开展“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示范市”“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示范县(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等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品牌激励政策措施,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产地申报无公害农产品、有机产品等认证和A级景区的认定。加强工业企业、建筑企业的品牌培育、品牌运作知识培训,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广西名牌产品、广西优质工程、广西著名商标。
(三)强化标准化建设,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一是坚持标准引领,积极推动地方标准制定,助力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标准引领功能,争取标准话语权。我市仫佬族服饰和毛南族服饰等2项地方标准正在联合广西标准院提请区局审定中。二是支持发展团体标准,建立健全水果栽培、桑蚕种养等行业全产业链管控技术标准体系。三是积极推动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标准化服务河池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性。动员都安建兴安富养老中心、南丹信息中心等3个单位申报国家级第6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
(四)开展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组织开展重大节日期间计量专项监督抽查,有效维护市场公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继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安委办部署,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增加特种设备现场安全检查频次,加强重大危险源单位重点设备安全状况的监控;继续针对安全隐患比较多,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特种设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求企业100%整改,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和“五落实”。全面落实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达100%,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六)降低企业开办成本。依照《广西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开办指标攻坚突破年实施方案》(桂市监发【2019】51号)要求,对新开办企业降成本,减免企业开办环节中印章、税控盘及寄递等产生的费用。
(七)知识产权强市战略支撑引领创造创新。以知识产权为抓手,提升专利申请和授权质量,支持创新主体提高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水平。鼓励发明创造,对符合政策的专利给予资助和奖励,促进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提高我市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的质量和拥有量,增强我市企业市场竞争力。
(八)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达到三个目标:食品安全整体状况良好;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稳步提高;公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九)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经费保障,将各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强督查督导。
(十)着力提升消费维权水平。下大力加强消费领域市场监管,提高消费热点问题的洞察能力,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关心关切、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市民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扎实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创新维权模式,拓宽维权通道,完善维权机制,提升市民消费信心,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十一)突出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安全监管。
(十二)着力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探索“互联网+智慧市场监管”模式,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市场监管工作机制,提高市场监管水平要求。完善《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智慧监管一期工程规划方案》并加以实施。
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组成,人员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
项 目 | 合 计 | 行政 单位 | 财政拨款 事业单位 | 财政补助 事业单位 | 编外长期 聘用人员 | |
参公 | 其他 | |||||
编制数 | 70 | 60 | 7 | 3 | ||
在职人数 | 102 | 80 | 7 | 3 | 12 | |
其中:在岗人数 | 102 | 80 | 7 | 3 | 12 | |
离退休人数 | 57 | 57 | ||||
其中:离休人数 | ||||||
退休人数 | 57 | 57 |
车辆编制为10辆,实有车辆10辆,全部为执勤执法用车。
我单位为行政单位,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缴费单位部分的资金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在职在编人员90名,退休人员57名,编外聘用人员12名。
2020年收入总预算24330289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2255128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1779000元。
我单位2020年支出预算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无其他类预算支出。2020年支出总预算24330289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37470元,教育支出18268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6952元,卫生健康支出1451728元,住房保障支出1461456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有:基本支出预算18885289元,占支出总预算77.62%;项目支出预算5445000元,占支出总预算22.38%。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于2019年3月26日经市委编办批复“三定方案”新成立的单位,目前预算数据尚未有完整的上年数据可比。
基本支出预算18885289元,占支出总预算77.6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174358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6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170878元, 占基本支出预算11.5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40053万元, 占基本支出预算2.85%。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从我局的基本情况、工作职能现状考虑,结合财力可能,2020年安排项目经费预算5445000元,占支出总预算22.38%,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3666000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1779000元。具体29个项目情况如下:
12315热线运行经费20000元。
消费环境工作经费144000元。
行政审批事项专项经费100000元,其中非税安排20000元。
市长质量奖经费900000元。
食安委办公室专项经费80000元。
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经费80000元。
全市知识产权会议费10000元。
专利资助和奖励经费432000元。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经费150000元,其中非税安排100000元。
非公党建经费30000元。
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经费20000元。
注册证照费80000元。
标准化管理经费50000元。
食品安全监管经费70000元。
认证审评中心专项经费200000元。
物价管理专项业务经费20000元。
信用监管工作经费40000元。
广告监测工作经费30000元。
执法办案经费200000元,其中非税安排120000元。
计量监督管理经费20000元。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经费20000元。
打击传销专项经费30000元。
信息化建设经费60000元。
药品安全监管经费50000元。
医疗器械监管经费30000元。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经费40000元。
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经费1239000元,全部为非税安排。
新办企业印章及税控盘办理经费1000000元。
聘用人员经费300000元,全部为非税安排。
)。
项目申报书(1)
项目名称 | 12315热线运行经费 | ||
项目属性 | 1.新增项目□ 2.业务工作项目√3.运行维护项目□ 4.专项资金目□5.转移支付项目□ | ||
项目总投资 | 2万元 | ||
资金来源计划 | 金额 | 实施年限 | |
一、财政安排资金合计 | 2 | 2020年 | |
1、上级财政补助 | |||
2、本级财政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2 | 2020年 | |
3、本级基金安排 | |||
4、非税收入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
二、单位自筹资金 | |||
三、银行贷款 | |||
四、国债 | |||
五、其他资金投入 | |||
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申请理由 | 12315热线运行需经费维护和日常工作的开支。依据: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 《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3.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要求。 | ||
项目组织实施条件 | 2019年3月机构改革完成后,原12315(原工商)、12358(原物价)、12331(原食药监)、12365(原质监)、12330(原知识产权)等5条热线已完成整合为12315,实现了一号对外,更好地发挥了市场监管部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 |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1)
单位:万元
项 | 支出明细项目 | 金 额 |
目 | 合 计 | 2 |
支 | 办公费 | 1 |
出 | ||
明 | 邮电费 | 1 |
细 | ||
测 算 依 据 及 说 明 |
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的规定,设区市设立12315投诉举报中心,负责受理辖区内的有关投诉举报汇总、分派、督查工作。现12315投诉举报中心有3个坐席,工作人员3人,预计2020年增加到5个坐席,人员5人。坐席一年365天电话热线、电脑平台不间断工作,办公费、邮电费等开支均达2万元以上。 |
项目申报书(2)
消费环境工作经费 | |||
项目属性 | 1.新增项目□ 2.业务工作项目√3.运行维护项目□ 4.专项资金目□5.转移支付项目□ | ||
项目总投资 | 14.4万元 | ||
资金来源计划 | 金额 | 实施年限 | |
一、财政安排资金合计 | 14.4 | 2020年 | |
1、上级财政补助 | |||
2、本级财政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14.4 | 2020年 | |
3、本级基金安排 | |||
4、非税收入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
二、单位自筹资金 | |||
三、银行贷款 | |||
四、国债 | |||
五、其他资金投入 | |||
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申请理由 | 开展12315宣传及消费维权工作。依据: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 《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3.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要求开展2020年“3.15”一系列宣传活动;4.《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努力创建良好的消费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市监函〔2019〕39号)。 | ||
项目组织实施条件 | 根据“三定”方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打击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职责,是消费环境工作的执法主体。 |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2)
单位:万元
项 | 支出明细项目 | 金 额 |
目 | 合 计 | 14.4 |
支 | 办公费 | 3 |
出 | ||
明 | 差旅费 | 1.9 |
细 | 会议费 | 1.5 |
培训费 | 3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5 | |
测 算 依 据 及 说 明 |
1、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的监管工作。 2、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努力创建良好的消费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市监函〔2019〕39号)的有关规定,我局承担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创建良好消费环境的有关行政监管执法工作。 |
项目申报书(3)
项目名称 | 行政审批事项专项经费 | ||
项目属性 | 1.新增项目□ 2.业务工作项目√3.运行维护项目□ 4.专项资金目□5.转移支付项目□ | ||
项目总投资 | 10万元 | ||
资金来源计划 | 金额 | 实施年限 | |
一、财政安排资金合计 | 10 | 2020年 | |
1、上级财政补助 | |||
2、本级财政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8 | 2020年 | |
3、本级基金安排 | |||
4、非税收入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2 | 2020年 | |
二、单位自筹资金 | |||
三、银行贷款 | |||
四、国债 | |||
五、其他资金投入 | |||
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申请理由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复查)、计量标准考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 ||
项目组织实施条件 | 开展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复查)3家;计量标准考核5家。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15家。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17家。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8家。 |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3)
单位:万元
项 | 支出明细项目 | 金 额 |
目 | 合 计 | 10 |
支 | 咨询费 | 10 |
出 | ||
明 | ||
细 | ||
测 算 依 据 及 说 明 |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3.《计量标准考核办法》;4.《计量授权管理办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6.《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7.《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8.《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内容:1.开展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复查)3家。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15家。3.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17家。4.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8家。
预算经费2万元,其中: 1.专家审查现场考评费:4.56万元;2.差旅费5.44万元。 |
项目申报书(4)
项目名称 | 市长质量奖经费 | ||
项目属性 | 1.新增项目□ 2.业务工作项目√3.运行维护项目□ 4.专项资金目□5.转移支付项目□ | ||
项目总投资 | 90万元 | ||
资金来源计划 | 金额 | 实施年限 | |
一、财政安排资金合计 | 90 | 2020年 | |
1、上级财政补助 | |||
2、本级财政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90 | 2020年 | |
3、本级基金安排 | |||
4、非税收入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
二、单位自筹资金 | |||
三、银行贷款 | |||
四、国债 | |||
五、其他资金投入 | |||
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申请理由 | 一、项目主要内容: 开展开展市长质量奖表彰工作,支付获奖企业奖金 二、申请理由: 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池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2019 年修订)的通知》(河政发〔2019〕22 号)规定,奖励经费、评审工作经费由市财政统一安排。 | ||
项目组织实施条件 | 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长质量奖评审的组织管理工作,并设立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财政给予经费保障。
|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4)
单位:万元
项 | 支出明细项目 | 金 额 |
目 | 合 计 | 90 |
支 | 其他对企业补助 | 90 |
出 | ||
明 | ||
细 | ||
测 算 依 据 及 说 明 |
测算依据: 关于印发河池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河政发〔2019〕22号)
内容:每个获奖企业或组织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 万元
测算说明: 预算经费90万元,其中: 市长质量奖每 2 年评选一届,设市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提名奖两个奖项。每届获得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总数不超过 3 个,获得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或组织总数不超过 4个,达不到奖励条件的可以空缺。市人民政府对获得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颁发奖牌、证书,并给予每个获奖企业或组织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 万元;对获得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或组织颁发证书,不发奖金。
|
项目申报书(5)
项目名称 | 食安委办公室专项经费 | ||
项目属性 | 1.新增项目□ 2.业务工作项目√3.运行维护项目□ 4.专项资金目□5.转移支付项目□ | ||
项目总投资 | 8万元 | ||
资金来源计划 | 金额 | 实施年限 | |
一、财政安排资金合计 | 8 | 2020年 | |
1、上级财政补助 | |||
2、本级财政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8 | 2020年 | |
3、本级基金安排 | |||
4、非税收入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
二、单位自筹资金 | |||
三、银行贷款 | |||
四、国债 | |||
五、其他资金投入 | |||
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申请理由 | 承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履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组织召开年度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县(区)及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会议及食品安全重大专项行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组织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等。 | ||
项目组织实施条件 | 充足经费及人员 |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5)
单位:万元
项 | 支出明细项目 | 金 额 |
目 | 合 计 | 8 |
支 | 1.年内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 | 1 |
出 | ||
明 | 2.召开食品安全风险会商联席会会议费 | 1 |
细 | 3.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 1 |
4.举办食品安全应急演练 | 2 | |
5.对各县(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和评议考核 | 1 | |
6. 办公经费 | 2 | |
测 算 依 据 及 说 明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西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制职责分工安排》(厅发﹝2019﹞134号)、《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河办发﹝2019﹞71号)、《河池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河池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河食安委﹝2019﹞2号)、《河池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河编﹝2012﹞36号)、《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河政办发﹝2011﹞152号) 说明:河池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承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调查研究;承办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相关任务和事项;负责食品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市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负责检查、考核评价;组织 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会议及食品安全重大专项行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组织拟订全市 食品安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评估;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
项目申报书(6)
项目名称 | 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经费 | ||
项目属性 | 1.新增项目□ 2.业务工作项目√3.运行维护项目□ 4.专项资金目□5.转移支付项目□ | ||
项目总投资 | 8万元 | ||
资金来源计划 | 金额 | 实施年限 | |
一、财政安排资金合计 | 8 | 2020年 | |
1、上级财政补助 | |||
2、本级财政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8 | 2020年 | |
3、本级基金安排 | |||
4、非税收入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
二、单位自筹资金 | |||
三、银行贷款 | |||
四、国债 | |||
五、其他资金投入 | |||
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申请理由 | 内容:做好参加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展馆建设和组织参展各项工作,推动全民发明创造,促进发明专利的产出。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3.《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条例》;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62号)。 | ||
项目组织实施条件 |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河池市知识产权局,内设知识产权科。 |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6)
单位:万元
项 | 支出明细项目 | 金 额 |
目 | 合 计 | 8 |
支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8 |
出 | ||
明 | ||
细 | ||
测 算 依 据 及 说 明 |
参加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乙方出具展台设计效果图,并按照双方最终确认的施工图为甲方制作并搭建展位特装工程,并在展会结束后负责在展馆规定时间内完成撤展工作,展位面积:18*8=144平方,施工费用开支大于8万元。 |
项目申报书(7)
项目名称 | 全市知识产权会议费 | ||
项目属性 | 1.新增项目□ 2.业务工作项目√3.运行维护项目□ 4.专项资金目□5.转移支付项目□ | ||
项目总投资 | 1万元 | ||
资金来源计划 | 金额 | 实施年限 | |
一、财政安排资金合计 | 1 | 2020年 | |
1、上级财政补助 | |||
2、本级财政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1 | 2020年 | |
3、本级基金安排 | |||
4、非税收入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
二、单位自筹资金 | |||
三、银行贷款 | |||
四、国债 | |||
五、其他资金投入 | |||
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申请理由 | 内容:1.组织各县区、辖区企业、科研院校传达上级知识产权会议精神,部署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提高全市科技创新能力。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3.《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条例》。 | ||
项目组织实施条件 |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河池市知识产权局,内设知识产权科。 |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7)
单位:万元
项 | 支出明细项目 | 金 额 |
目 | 合 计 | 1 |
支 | 会议费 | 1 |
出 | ||
明 | ||
细 | ||
测 算 依 据 及 说 明 |
组织全市知识产权年度工作会议1次,会议经费预算1万元。 |
项目申报书(8)
项目名称 | 专利资助和奖励经费 | ||
项目属性 | 1.新增项目□ 2.业务工作项目√3.运行维护项目□ 4.专项资金目□5.转移支付项目□ | ||
项目总投资 | 43.2万元 | ||
资金来源计划 | 金额 | 实施年限 | |
一、财政安排资金合计 | 43.2 | 2020年 | |
1、上级财政补助 | |||
2、本级财政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43.2 | 2020年 | |
3、本级基金安排 | |||
4、非税收入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
二、单位自筹资金 | |||
三、银行贷款 | |||
四、国债 | |||
五、其他资金投入 | |||
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申请理由 | 内容:鼓励发明创造,对符合政策的专利给予资助和奖励,促进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提高我市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的质量和拥有量,增强我市企业市场竞争力。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3.《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条例》;4.《关于印发河池市发明专利倍增计划的通知》(河政办发〔2012〕231号);5.《河池市专利资助奖励暂行办法》(河科字[2015]16号)。 | ||
项目组织实施条件 |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河池市知识产权局,内设知识产权科。 |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8)
单位:万元
项 | 支出明细项目 | 金 额 |
目 | 合 计 | 43.2 |
支 | 其他对企业补助 | 43.2 |
出 | ||
明 | ||
细 | ||
测 算 依 据 及 说 明 |
按照专利资助奖励标准发放补助,按目前企业专利拥有量计算预计经费43.2万元。 |
项目申报书(9)
项目名称 |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经费 | ||
项目属性 | 1.新增项目□ 2.业务工作项目√3.运行维护项目□ 4.专项资金目□5.转移支付项目□ | ||
项目总投资 | 15万元 | ||
资金来源计划 | 金额 | 实施年限 | |
一、财政安排资金合计 | 15 | 2020年 | |
1、上级财政补助 | |||
2、本级财政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5 | 2020年 | |
3、本级基金安排 | |||
4、非税收入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10 | 2020年 | |
二、单位自筹资金 | |||
三、银行贷款 | |||
四、国债 | |||
五、其他资金投入 | |||
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申请理由 | 内容:1.围绕14类重点消费品开展质量提升活动2.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110批次3.开展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每季度开展抽检7-8个批次4.开展专项整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0批次5.开展流通领域商品监督抽检50批次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 ||
项目组织实施条件 | 预算资金到位后,由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抽样覆盖率达到自治区局的要求100%全覆盖,靶向命中率力求在35%以上。通过抽样检验,提高企业的自觉性,增强产品质量提升意识,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9)
单位:万元
项 | 支出明细项目 | 金 额 |
目 | 合 计 | 15 |
支 | 专用材料费 | 5 |
出 | ||
明 | 委托业务费 | 10 |
细 | ||
测 算 依 据 及 说 明 | 1、 监督抽查14类重点消费品样品费及检验费10万元 2、 开展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抽查、专项整治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对消费者投诉举报敏感产品监督抽查样品费及检验费5万元 |
项目申报书(10)
项目名称 | 非公党建经费 | ||
项目属性 | 1.新增项目□ 2.业务工作项目√3.运行维护项目□ 4.专项资金目□5.转移支付项目□ | ||
项目总投资 | 3万元 | ||
资金来源计划 | 金额 | 实施年限 | |
一、财政安排资金合计 | 3 | 2020年 | |
1、上级财政补助 | |||
2、本级财政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3 | 2020年 | |
3、本级基金安排 | |||
4、非税收入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
二、单位自筹资金 | |||
三、银行贷款 | |||
四、国债 | |||
五、其他资金投入 | |||
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申请理由 | 依据:1.《河池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2019年“小个专”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市监办发〔2019〕46号);2.《关于印发全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党组织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市监函〔2019〕544号;3.关于做好2019年“关注党员成长·激发组织活力”大培训的通知河非社工字〔2019〕1号。 内容:创建2个自治区示范点,2个市级示范点,三分之一的支部达到三全六有的标准(组织机构健全、组织活动周全、组织关系齐全,有场所、有设施、有标识、有党旗、有报刊、有制度)。不断提升两新组织党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感恩时代、担当作为的政治热情,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决心。每年培训两期,每期50人。 | ||
项目组织实施条件 | 个私科分管领导1名,有3名职员,外加隶属个私科领导下有3名党建组织员,有足够的人员力量,现申请2020年经费3万,足够的经费支撑非公党建工作顺利开展。 |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10)
单位:万元
项 | 支出明细项目 | 金 额 |
目 | 合 计 | 3 |
支 | 办公费 | 1 |
出 | ||
明 | 会议费 | 1 |
细 | 培训费 | 1 |
其他 | ||
测 算 依 据 及 说 明 |
依据:1.《河池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2019年“小个专”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市监办发〔2019〕46号);2.《关于印发全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党组织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市监函〔2019〕544号;3.关于做好2019年“关注党员成长·激发组织活力”大培训的通知河非社工字〔2019〕1号。
内容:创建2个自治区示范点,2个市级示范点,三分之一的支部达到三全六有的标准(组织机构健全、组织活动周全、组织关系齐全,有场所、有设施、有标识、有党旗、有报刊、有制度)。不断提升两新组织党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感恩时代、担当作为的政治热情,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决心。每年培训两期,每期50人。
预算经费3万元:1.示范点建设经费1万元(办公费0.5万元、差旅费0.5万元);2.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万元(办公费0.5万元、会议费0.5万);3.培训费1万元。 |
项目申报书(11)
项目名称 | 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经费 | ||
项目属性 | 1.新增项目□ 2.业务工作项目√3.运行维护项目□ 4.专项资金目□5.转移支付项目□ | ||
项目总投资 | 2万元 | ||
资金来源计划 | 金额 | 实施年限 | |
一、财政安排资金合计 | 2 | 2020年 | |
1、上级财政补助 | |||
2、本级财政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2 | 2020年 | |
3、本级基金安排 | |||
4、非税收入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
二、单位自筹资金 | |||
三、银行贷款 | |||
四、国债 | |||
五、其他资金投入 | |||
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申请理由 | 依据:1.《关于转发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开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河市监函〔2019〕122号)。2.《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河政办电〔2010〕387号)。3.《关于成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和印发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河政办发〔2010〕388号)。 内容: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是每年纳入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考评分1分。 | ||
项目组织实施条件 | 个私科分管领导1名,有3名职员,外加隶属个私科领导下有3名党建组织员,有足够的执法力量,现申请2020年经费2万,足够的经费支撑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顺利开展。 |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11)
单位:万元
项 | 支出明细项目 | 金 额 |
目 | 合 计 | 2 |
支 | 差旅费 | 1 |
出 | ||
明 | 会议费 | 0.5 |
细 | 培训费 | 0.5 |
测 算 依 据 及 说 明 |
依据:1.《关于转发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开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河市监函〔2019〕122号)。2.《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河政办电〔2010〕387号)。3.《关于成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和印发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河政办发〔2010〕388号)。
内容: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是每年纳入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考评分1分。
预算经费2万元: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经费2万元(会议费0.5万元、差旅费1万元、培训费0.5万元)。 |
项目申报书(12)
项目名称 | 注册证照费 | ||
项目属性 | 1.新增项目□ 2.业务工作项目√3.运行维护项目□ 4.专项资金目□5.转移支付项目□ | ||
项目总投资 | 8万元 | ||
资金来源计划 | 金额 | 实施年限 | |
一、财政安排资金合计 | 8 | 2020年 | |
1、上级财政补助 | |||
2、本级财政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8 | 2020年 | |
3、本级基金安排 | |||
4、非税收入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
二、单位自筹资金 | |||
三、银行贷款 | |||
四、国债 | |||
五、其他资金投入 | |||
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申请理由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的通知》(国市监注〔2018〕253号)《广西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桂政发〔2018〕50号)《关于做好企业注销便利化相关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办函〔2019〕83号),需要购买市本级登记企业所需的营业执照、框架、封皮费用、印制各类市本级登记表格、指导文书,做好商事制度改革宣传、培训工作。 | ||
项目组织实施条件 | 购买市本级营业执照、框架、封皮费用、印制各类市本级登记表格、指导文书,做好商事制度改革宣传、培训工作。 |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12)
单位:万元
项 | 支出明细项目 | 金 额 |
目 | 合 计 | 8 |
支 | 办公费 | 6 |
出 | ||
明 | 培训费 | 2 |
细 | ||
测 算 依 据 及 说 明 |
市本级登记2019年末企业数量为7174户,企业新增、变更、换发新照需要购买相应数量的营业执照和印制表格,2020年新开展的商事制度改革为注销便利化、证照分离、企业开办等事项,需对各县局开展相应培训及向公众进行宣传。 |
项目申报书(13)
标准化管理经费 | |||
项目属性 | 1.新增项目□ 2.业务工作项目√3.运行维护项目□ 4.专项资金目□5.转移支付项目□ | ||
项目总投资 | 5万元 | ||
资金来源计划 | 金额 | 实施年限 | |
一、财政安排资金合计 | 5 | 2020年 | |
1、上级财政补助 | |||
2、本级财政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5 | 2020年 | |
3、本级基金安排 | |||
4、非税收入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
二、单位自筹资金 | |||
三、银行贷款 | |||
四、国债 | |||
五、其他资金投入 | |||
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申请理由 | 项目主要内容: 1.国家、行业、地方及团体标准制定或标准化示范区、试点项目建设经费4万元。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或组织申报制定广西地方标准或扶持制定团体标准1~2个;指导支持1~2个标准化示范区、试点项目建设,两项费用计4万元。 2.组织开展重要技术标准宣传1次计0.8万。 3.组织开展标准实施监督1次计0.2万元。 申请理由: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三条 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以及对标准的制定、实施进行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 2.2020年度设区市质量强桂-标准化建设绩效考核。 | ||
项目组织实施条件 | 1.邀请自治区、本市标准化专家组成项目组织实施小组,负责标准化项目的立项、可研论证、遴选推荐及申报等工作,把握好项目总体目标及工作方向;2.寻求科研院所、高校等合作承担项目建设,邀请标准化专家定期对标准化项目的实施和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并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3.配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对项目的实施和验收,对项目开展进行绩效考评等。 |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13)
单位:万元
项 | 支出明细项目 | 金 额 |
目 | 合 计 | 5 |
支 | 办公费 | 0.2 |
出 | ||
明 | 培训费 | 0.8 |
细 | 委托业务费 | 4 |
测 算 依 据 及 说 明 |
一、国家、行业、地方及团体标准制定或标准化示范区、试点项目建设补助经费4万元: (一)标准制定工作经费2.44万元: 1.标准起草专家劳务费(1.4万元): (1)一份标准主要标准起草专家约5人。标准起草专家按每人350元/天的标准,工作4天计算劳务:350元/人·天×4天×5人=7000元; (2)2020年我市拟制定各级标准2个,起草专家共需劳务经费:7000元/个×2个=14000元。 2.标准审定专家劳务费(1.04万元) 标准专家评审一般由7人组成,组长1人,副组长2人,组员4人。专家评审组长1000元/天×1天=1000元;专家评审员700元/天·人×1天×6人=4200元;合计:5200元。 2020年我市拟制定各级标准2个,专家审定费合计:10400元。 (二)标准化示范区、试点项目建设补助经费1.56万元: (1)邀请标准化专家培训授课费0.56万元: 2人×7个课时/人×400元/课时=5600元; (2标准起草专家劳务费(1万元): (1)邀请专家约5人对项目承担单位编制标准体系,标准起草专家按每人250元/天的标准,工作8天计算劳务:250元/人·天×8天×5人=10000元。 二、标准宣传培训费0.8万元: (1)高级职称专家授课费7个课时2000元;(2)1~2名专家来往差旅费2000;(3)会务资料及30人次参训学员误餐补助4000元。 三、标准实施监督费0.2万元: 2人到11个县(区)指导督查标准实施差旅费2000元。 |
项目申报书(14)
项目名称 | 食品安全监管经费 | ||
项目属性 | 1.新增项目□ 2.业务工作项目√3.运行维护项目□ 4.专项资金目□5.转移支付项目□ | ||
项目总投资 | 7万元 | ||
资金来源计划 | 金额 | 实施年限 | |
一、财政安排资金合计 | 7 | 2020年 | |
1、上级财政补助 | |||
2、本级财政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7 | 2020年 | |
3、本级基金安排 | |||
4、非税收入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
二、单位自筹资金 | |||
三、银行贷款 | |||
四、国债 | |||
五、其他资金投入 | |||
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申请理由 | 1、进行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对基层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率100%;对食品经户(市本级监管对象)从业人员培训,培训率100%。 2、组织对食品生产企业(市本级监管对象)进行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对基层食品生产环节人员进行培训;对全市食用植物油、肉制品、白酒、鲜湿米粉等重点品种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进行培训。3、餐饮食品动态量化90%以上;配合第三方检验机构餐饮环节抽检500份样,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开展餐饮环节日常监督和食品安全保障。开展食品小餐饮和学校专项整治,有力地打击了餐饮环节的违法行为,促进了餐饮单位守法经营,提升了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 ||
项目组织实施条件 | 流通环节由食品经营及食盐安全监督管理科实施;生产环节由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实施;餐饮环节由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实施。 |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14)
单位:万元
项 | 支出明细项目 | 金 额 | ||
目 | 合 计 | 7 | ||
支 | 差旅费 | 3 | ||
出 | ||||
明 | 培训费 | 1 | ||
细 |
| 3 | ||
测 算 依 据 及 说 明 |
食品经营及食盐安全监督管理科、生产环节由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和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三个业务科开展业务工作需要开支差旅费3万元、培训费1万元、办公和采购样品等3万元。 |
项目申报书(15)
认证审评中心专项经费(含专家评审费及办公经费) | |||
项目属性 | 1.新增项目□ 2.业务工作项目√3.运行维护项目□ 4.专项资金目□5.转移支付项目□ | ||
项目总投资 | 20万元 | ||
资金来源计划 | 金额 | 实施年限 | |
一、财政安排资金合计 | 20 | 2020年 | |
1、上级财政补助 | |||
2、本级财政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20 | 2020年 | |
3、本级基金安排 | |||
4、非税收入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
二、单位自筹资金 | |||
三、银行贷款 | |||
四、国债 | |||
五、其他资金投入 | |||
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申请理由 |
内容及理由: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作为局二层机构,每年独立完成全市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药品跟踪检查、飞行检查及药品经营许可(批发、零售)换发现场检查等工作,并帮助审查专家组报销劳务费及差旅费,期间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此费用支出。
| ||
项目组织实施条件 | 符合以下相关条件要求1、《食品安全法》2、《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3、《药品管理法》4、《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5、《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6、《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劳务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7、《河池市食品药品认证审评劳务费管理办法(试行)》
|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15)
单位:万元
项 | 支出明细项目 | 金 额 |
目 | 合 计 | 20 |
支 | 委托业务费 | 20 |
出 | ||
明 | ||
细 | ||
测 算 依 据 及 说 明 | 费用预算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劳务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池市食品药品认证审评劳务费管理办法(试行)》 预算经费38.5万元,其中: 1、食品生产许可、变更、延续等产生的专家劳务费10万;2、药品跟踪检查、飞行检查专家劳务费及药品经营许可(批发、零售)换发现场检查专家劳务费25.5万;3、办公经费(水电、办公品、印刷、办公耗材、设备维修、文件邮寄、办公接待费等)2.5万;4、召开工作会议及培训费用0.5万。 |
项目申报书(16)
项目名称 | 物价管理专项业务经费 | ||
项目属性 | 1.新增项目□ 2.业务工作项目√3.运行维护项目□ 4.专项资金目□5.转移支付项目□ | ||
项目总投资 | 2万元 | ||
资金来源计划 | 金额 | 实施年限 | |
一、财政安排资金合计 | 2 | 2020年 | |
1、上级财政补助 | |||
2、本级财政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2 | 2020年 | |
3、本级基金安排 | |||
4、非税收入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
二、单位自筹资金 | |||
三、银行贷款 | |||
四、国债 | |||
五、其他资金投入 | |||
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申请理由 |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2、《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3、《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4、《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内容:推行明码标价公示制度、强化价格政策宣传,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召开价格政策提醒告戒会、维护辖区市场价格秩序。 | ||
项目组织实施条件 | 目前价格监督检查科配备科长1名,二级主任科员1名和三级主任科员1名,符合履行工作职责相关条件,需要业务经费支撑。 |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16)
单位:万元
项 | 支出明细项目 | 金 额 |
目 | 合 计 | 2 |
支 | 差旅费 | 1 |
出 | ||
明 | 培训费 | 1 |
细 | ||
测 算 依 据 及 说 明 |
预算经费2万元,其中: 1、履行工作职责产生差旅费1万元;2、价格检查领域更新知识培训费1万元。 |
项目申报书(17)
信用监管工作经费 | |||
项目属性 | 1.新增项目□ 2.业务工作项目√3.运行维护项目□ 4.专项资金目□5.转移支付项目□ | ||
项目总投资 | 4万元 | ||
资金来源计划 | 金额 | 实施年限 | |
一、财政安排资金合计 | 4 | 2020年 | |
1、上级财政补助 | |||
2、本级财政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4 | 2020年 | |
3、本级基金安排 | |||
4、非税收入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
二、单位自筹资金 | |||
三、银行贷款 | |||
四、国债 | |||
五、其他资金投入 | |||
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申请理由 | 1.每年上级将市场主体年报列入督导约谈范围,排名靠后将要被上级约谈。桂市监函〔2019〕2250号文件明确,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实行年报通报制度,适时采取适当方式向各地政府通报各市年报工作进展情况。2.近三年“双随机、一公开”纳入国务院大督查重点内容,纳入设区市绩效考评“市场监管”内容之一。3.2020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任务纳入考评范围。《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第7页保障措施提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通过现有渠道统筹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经费保障,将各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强督查督导。 | ||
项目组织实施条件 | 1.印制发放宣传手册、发送提示短信等,开展市场主体年报宣传,预算3万元。2.计划向会计事务所购买少量专业服务进行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抽查10户企业,预算1万元。 |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17)
单位:万元
项 | 支出明细项目 | 金 额 |
目 | 合 计 | 4 |
支 出 | 年报宣传经费(含宣传手册、发送提示短信)
| 3 |
明 |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咨询费
| 1 |
细 | ||
测 算 依 据 及 说 明 | 1.年报宣传测算依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函〔2019〕2250号)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年报宣传,加强政策解读,普及年报知识,有效提高信用监管水平。测算说明:印制发放宣传手册、发送提示短信等,开展市场主体年报宣传,预算3万元。 2.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测算依据:《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的意见》(桂政办发〔2019〕42号),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是双随机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购买少量专业服务,提高监管的公正性、有效性、准确性,防范干部履职风险。测算说明:计划每年向会计事务所购买少量专业服务进行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抽查10户企业,预算1万元。
|
项目申报书(18)
广告监测工作经费 | |||
项目属性 | 1.新增项目□ 2.业务工作项目√3.运行维护项目□ 4.专项资金目□5.转移支付项目□ | ||
项目总投资 | 3万元 | ||
资金来源计划 | 金额 | 实施年限 | |
一、财政安排资金合计 | 3 | 2020年 | |
1、上级财政补助 | |||
2、本级财政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3 | 2020年 | |
3、本级基金安排 | |||
4、非税收入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
二、单位自筹资金 | |||
三、银行贷款 | |||
四、国债 | |||
五、其他资金投入 | |||
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申请理由 | 项目主要内容:开展属地广告监测,即委托相关机构开展市本级3家主要媒体的广告监测工作,每年需经费3万元(每家媒体年1万元)。 项目申请理由:依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等四项综治考评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发〔2019〕5号)要求,有机构或者委托机构开展属地广告监测工作。 | ||
项目组织实施条件 | 已和相关机构拟定委托开展属地广告监测工作合同。 |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18)
单位:万元
项 | 支出明细项目 | 金 额 |
目 | 合 计 | 3 |
支 | 委托业务费 | 3 |
出 | ||
明 | ||
细 | ||
测 算 依 据 及 说 明 |
依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等四项综治考评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发〔2019〕5号)要求,有机构或者委托机构开展属地广告监测工作。拟委托相关机构开展市本级3家主要媒体的广告监测工作,每年需经费3万元(每家媒体年1万元)。
|
项目申报书(19)
项目名称 | 执法办案经费 | ||
项目属性 | 1.新增项目□ 2.业务工作项目√3.运行维护项目□ 4.专项资金目□5.转移支付项目□ | ||
项目总投资 | 20万元 | ||
资金来源计划 | 金额 | 实施年限 | |
一、财政安排资金合计 | 20 | 2020年 | |
1、上级财政补助 | |||
2、本级财政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8 | 2020年 | |
3、本级基金安排 | |||
4、非税收入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12 | 2020年 | |
二、单位自筹资金 | |||
三、银行贷款 | |||
四、国债 | |||
五、其他资金投入 | |||
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申请理由 | 内容:1.查处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2.加大对案件的查处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有效打击;3.打击侵犯商标知识产权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反垄断法》、《食品安全法》、《商标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盐专营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价格法》、《专利法》等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加大对市场领域违法案件的查处。 | ||
项目组织实施条件 |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设立综合执法科,配备执法人员,给予经费保障。 |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19)
单位:万元
项 | 支出明细项目 | 金 额 |
目 | 合 计 | 20 |
支 | 办公费 | 0.5 |
出 | ||
明 | 差旅费 | 3 |
细 | 培训费 | 1 |
公务接待费 | 5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5 | |
测 算 依 据 及 说 明 |
综合执法科日常办公经费开支0.5万元,执法办案人员外出办案差旅费开支3万元,参加培训费开支1万元,执法办案交流接待费用开支5万元,执法装备配备等开支10.5万元。 |
项目申报书(20)
项目名称 | 计量监督管理经费 | ||
项目属性 | 1.新增项目□ 2.业务工作项目√3.运行维护项目□ 4.专项资金目□5.转移支付项目□ | ||
项目总投资 | 2万元 | ||
资金来源计划 | 金额 | 实施年限 | |
一、财政安排资金合计 | 2 | 2020年 | |
1、上级财政补助 | |||
2、本级财政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2 | 2020年 | |
3、本级基金安排 | |||
4、非税收入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
二、单位自筹资金 | |||
三、银行贷款 | |||
四、国债 | |||
五、其他资金投入 | |||
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申请理由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条例》第三条 《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第三条 《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 ||
项目组织实施条件 | 1.开展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复查)5家;计量标准考核(复查)5家。 2.组织开展国家计量比对项目1次。 3.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开展能源计量审查1次、计量专项监督检查3次、定量包装计量5家。 |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20)
单位:万元
项 | 支出明细项目 | 金 额 |
目 | 合 计 | 2 |
支 | 差旅费 | 1.8 |
出 | ||
明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0.2 |
细 | ||
测 算 依 据 及 说 明 |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3.《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4.《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条例》;5.《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6.《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7.《计量授权管理办法》;8.《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9.《计量比对管理办法》;10.《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内容:1.开展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复查)5家;计量标准考核(复查)5家。2.组织开展国家计量比对项目1次。3.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开展能源计量审查1次、计量专项监督检查3次、定量包装计量5家。
预算经费2万元,其中: 1.差旅费1.8万元;2.其他证书工本支出0.2万元。 |
项目申报书(21)
项目名称 |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经费 | ||
项目属性 | 1.新增项目□ 2.业务工作项目√3.运行维护项目□ 4.专项资金目□5.转移支付项目□ | ||
项目总投资 | 2万元 | ||
资金来源计划 | 金额 | 实施年限 | |
一、财政安排资金合计 | 2 | 2020年 | |
1、上级财政补助 | |||
2、本级财政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2 | 2020年 | |
3、本级基金安排 | |||
4、非税收入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
二、单位自筹资金 | |||
三、银行贷款 | |||
四、国债 | |||
五、其他资金投入 | |||
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申请理由 | 一、项目主要内容: 1.按规定列入计划的检查对象不少于250家;2.组织开展至少1次以上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3.组织开展重大节假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4.组织一业务培训;5.组织开展1次以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6.按要求对32家气瓶充装单位进行年度监督检查;7.组织召开2次以上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8.做好安全月及日常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工作;9.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考核工作。二、申请理由:根据《河办法【2016】58号、《河发〔2017〕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电梯安全条例》以及《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等要求,为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全市特种设备安全持续稳定。 | ||
项目组织实施条件 | 成立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对全市特种设备领域安全进行监督管理,财政给予经费保障。 |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21)
单位:万元
项 | 支出明细项目 | 金 额 |
目 | 合 计 | 2 |
支 | 差旅费 | 1 |
出 | ||
明 | 演练、宣传、行政许可、安全会议等办公经费 | 1 |
测 算 依 据 及 说 明 |
依据本级财政差旅标准的有关规定等作出以下预算: 1.日常监督检查、年度检查、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安全专项整治等差旅费1万元; 2.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0.1万元; 3.特种设备安全宣传资料费0.2万元; 4.特种设备业务专项培训费用0.3万元; 5.行政许可证工本费0.4万元。
|
项目申报书(22)
项目名称 | 打击传销专项经费 | ||
项目属性 | 1.新增项目□ 2.业务工作项目√3.运行维护项目□ 4.专项资金目□5.转移支付项目□ | ||
项目总投资 | 3万元 | ||
资金来源计划 | 金额 | 实施年限 | |
一、财政安排资金合计 | 3 | 2020年 | |
1、上级财政补助 | |||
2、本级财政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3 | 2020年 | |
3、本级基金安排 | |||
4、非税收入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
二、单位自筹资金 | |||
三、银行贷款 | |||
四、国债 | |||
五、其他资金投入 | |||
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申请理由 | 内容:1.开展打击传销行为;2.召开打传工作会议;3.制作宣传材料。 理由: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构建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深入推进打击传销工作常态化,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 ||
项目组织实施条件 | 根据市场监管系统三定方案,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市场领域打击传销工作。 |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22)
单位:万元
项 | 支出明细项目 | 金 额 |
目 | 合 计 | 3 |
支 | 办公费 | 1.5 |
出 | ||
明 | 差旅费 | 0.5 |
细 | 会议费 | 1 |
测 算 依 据 及 说 明 |
依据:1、全区打击传销工作要点及防范和打击传销工作宣传活动方案;2、全区集中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3.《禁止传销条例》;4.《直销管理条例》 等,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办公费开支1.5万元,差旅费开支0.5万元,召开打传联席会议费开支1万元。 |
项目申报书(23)
项目名称 | 信息化建设经费 | ||
项目属性 | 1.新增项目□ 2.业务工作项目√3.运行维护项目□ 4.专项资金目□5.转移支付项目□ | ||
项目总投资 | 6万元 | ||
资金来源计划 | 金额 | 实施年限 | |
一、财政安排资金合计 | 6 | 2020年 | |
1、上级财政补助 | |||
2、本级财政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6 | 2020年 | |
3、本级基金安排 | |||
4、非税收入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
二、单位自筹资金 | |||
三、银行贷款 | |||
四、国债 | |||
五、其他资金投入 | |||
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申请理由 | 《自治区工商局关于推进工商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桂工商发【2015】18号)、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 ||
项目组织实施条件 | 信息网络需要维护、更新电脑等 |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23)
单位:万元
项 | 支出明细项目 | 金 额 |
目 | 合 计 | 6 |
支 | 维修(护)费 | 2 |
出 | ||
明 | 办公设备购置 | 4 |
细 | ||
测 算 依 据 及 说 明 | 全局信息网络维护费开支2万元;购置8台电脑等设备4万元。 。 |
项目申报书(24)
项目名称 | 药品安全监管经费 | ||
项目属性 | 1.新增项目□ 2.业务工作项目√3.运行维护项目□ 4.专项资金目□5.转移支付项目□ | ||
项目总投资 | 5万元 | ||
资金来源计划 | 金额 | 实施年限 | |
一、财政安排资金合计 | 5 | 2020年 | |
1、上级财政补助 | |||
2、本级财政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5 | 2020年 | |
3、本级基金安排 | |||
4、非税收入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
二、单位自筹资金 | |||
三、银行贷款 | |||
四、国债 | |||
五、其他资金投入 | |||
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申请理由 |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实施条例》;4.《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5.《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6.《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内容:1.对市本级药品使用单位监督检查;2.对基层药品监管人员开展能力提升培训;3.组织对上一年度新获《药品经营许河证》药品零售企业监督检查;4.开展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 ||
项目组织实施条件 | 1.对市本级药品使用单位监督检查17家;2.对基层药品监管人员开展能力提升培训1-2期;3.组织对上一年度新获《药品经营许河证》药品零售企业监督检查126家;4.开展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1-2期。 |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24)
单位:万元
项目支出明细 | 支出明细项目 | 金 额 |
合 计 | 5 | |
办公费 | 2 | |
差旅费 | 1.5 | |
培训费 | 1.5 | |
测 算 依 据 及 说 明 |
办公费:提升监管工作效率 1.打印机及办公耗材:0.8万元; 2. 邮电费:0.1万元; 3. 印制药品安全宣传资料:1.1万元;
差旅费:到10个县(区)药品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15次,0.1万元/次,共1.5万元。
培训费:基层药品监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会议、培训费1-2期,培训监管人员36人,420元/人,共1.5万元。
|
项目申报书(25)
项目名称 | 医疗器械监管经费 | ||
项目属性 | 1.新增项目□ 2.业务工作项目√3.运行维护项目□ 4.专项资金目□5.转移支付项目□ | ||
项目总投资 | 3万元 | ||
资金来源计划 | 金额 | 实施年限 | |
一、财政安排资金合计 | 3 | 2020年 | |
1、上级财政补助 | |||
2、本级财政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3 | 2020年 | |
3、本级基金安排 | |||
4、非税收入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
二、单位自筹资金 | |||
三、银行贷款 | |||
四、国债 | |||
五、其他资金投入 | |||
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申请理由 | 依据:1.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2.《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3.《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4.《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 内容1.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管力度;2.加强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3.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力度。 | ||
项目组织实施条件 | 市本级医疗器械监管经营企业数18家; 市本级医疗器械监管使用单位数17家;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数达120份/百万人口
|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25)
单位:万元
项 | 支出明细项目 | 金 额 |
目 | 合 计 | 3 |
支 | 办公费 | 1 |
出 | ||
明 | 培训费 | 2 |
细 | ||
测 算 依 据 及 说 明 | 办公费用于科室人员日常办公: 1.文具用品3000元 2.办公耗材3000元 3.书籍、资料4000元 共计:10000元 培训费用于举办基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及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人员业务培训1-2期含: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饮用水费等约350元/人。 共计:20000元
|
项目申报书(26)
项目名称 | 特殊食品、化妆品监管经费 | ||
项目属性 | 1.新增项目□ 2.业务工作项目√3.运行维护项目□ 4.专项资金目□5.转移支付项目□ | ||
项目总投资 | 4万元 | ||
资金来源计划 | 金额 | 实施年限 | |
一、财政安排资金合计 | 4 | 2020年 | |
1、上级财政补助 | |||
2、本级财政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4 | 2020年 | |
3、本级基金安排 | |||
4、非税收入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
二、单位自筹资金 | |||
三、银行贷款 | |||
四、国债 | |||
五、其他资金投入 | |||
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申请理由 | 内容:一、特殊食品监管方面:1.开展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监督抽样和评价性抽样。 二、化妆品监管方面:1.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及委托生产企业备案后检查;2.开展化妆品常监督抽样和评价性抽样;3.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完成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事件报告每百万人口40例。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4.《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5.《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6.《化妆品注册管理办法》;7.《产品质量法》。 | ||
项目组织实施条件 | 一、特殊食品监管方面:1.开展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监督抽样和评价性抽样共10批次。 二、化妆品监管方面:1、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及委托生产企业备案后检查;2、开展化妆品监督抽样和评价性抽样共10批次;3、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完成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事件报告每百万人口40例,共计160例。 |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26)
单位:万元
项 | 支出明细项目 | 金 额 |
目 | 合 计 | 4 |
支 | 差旅费 | 1 |
出 | ||
明 | 培训费 | 1.5 |
细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5 |
测 算 依 据 及 说 明 |
差旅费:到各县(区)化妆品备案企业开展备案后检查,检查53个品种化妆品,预计支出1万元。 培训费:对各县(区)特殊食品、化妆品监管人员、化妆品不良反应中心人员、医疗机构哨点监测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预计支出1.5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开展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监督抽样和评价性抽样共10批次;开展化妆品监督抽样和评价性抽样共10批次,预计支出1.5万元。 |
项目申报书(27)
项目名称 | 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经费 | ||
项目属性 | 1.新增项目□ 2.业务工作项目√3.运行维护项目□ 4.专项资金目□5.转移支付项目□ | ||
项目总投资 | 123.9万元 | ||
资金来源计划 | 金额 | 实施年限 | |
一、财政安排资金合计 | 123.9 | 2020年 | |
1、上级财政补助 | |||
2、本级财政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
3、本级基金安排 | |||
4、非税收入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123.9 | 2020年 | |
二、单位自筹资金 | |||
三、银行贷款 | |||
四、国债 | |||
五、其他资金投入 | |||
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申请理由 |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达到三个目标:食品安全整体状况良好;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稳步提高;公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主要任务:1、完善组织管理体系;2、加强监管能力建设;3、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4、强化日常监督执法;5、落实企业主体责任;6、提升应急处置能力;7、促进产业健康发展;8、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 ||
项目组织实施条件 | 继续巩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确保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27)
单位:万元
项 | 支出明细项目 | 金 额 |
目 | 合 计 | 123.9 |
支 | 1.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 70 |
出 | ||
明 | 2.强化队伍能力建设 | 10 |
细 | 3.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 38.9 |
4.强化日常监督执法 | 5 | |
测 算 依 据 及 说 明 |
(一)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经费预算70万元) 主要内容是开展食用农产品日常监督抽检。2020年安排工作创建食品安全城市抽样700批抽检经费,按现行抽样检验服务费每批次均价1000元算,约需70万元。 (二)强化队伍能力建设。(经费预算10万元) 主要内容加强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培训及群众知晓率、满意度提升相信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三)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经费预算38.9万元) 群众对当地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达到70%以上,需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制定印发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在城市人流量大等地方悬挂宣传标语等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四)强化日常监督执法(经费预算5万元) 日常监督执法及办公费用 以上四项经费共计人民币123.9万元。
|
项目申报书(28)
项目名称 | 新办企业印章及税控盘办理费 | ||
项目属性 | 1.新增项目√ 2.业务工作项目□3.运行维护项目□ 4.专项资金目□5.转移支付项目□ | ||
项目总投资 | 100万元 | ||
资金来源计划 | 金额 | 实施年限 | |
一、财政安排资金合计 | 100 | 2020年 | |
1、上级财政补助 | |||
2、本级财政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100 | 2020年 | |
3、本级基金安排 | |||
4、非税收入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
二、单位自筹资金 | |||
三、银行贷款 | |||
四、国债 | |||
五、其他资金投入 | |||
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申请理由 | 1、依照《广西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开办指标攻坚突破年实施方案》(桂市监发【2019】51号)要求,对新开办企业降成本,减免企业开办环节中印章、税控盘及寄递等产生的费用。 2、2019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收取成本作为营商环境绩效考评排名指标,费用低排名靠前,则得分高。 | ||
项目组织实施条件 | 对金城江区新设立企业,办理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税种核定和发票申领环节的企业政府补贴首次刻制一套章的费用。 |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28)
单位:万元
项 | 支出明细项目 | 金 额 |
目 | 合 计 | 100 |
支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0 |
出 | ||
明 | ||
细 | ||
测 算 依 据 及 说 明 |
依据2019年新开办企业平均每月100户,较去年增长率为约28%,预计2020年新增企业1100户,一套4枚章为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和发票章,共计480元,总计约50万元、预计2020年市本级新企业开办发放1100个,单价为480元,预计2020年发放费用约50万。免费寄递费用约1万元。 |
项目申报书(29)
项目名称 | 聘用人员经费 | ||
项目属性 | 1.新增项目□ 2.业务工作项目√3.运行维护项目□ 4.专项资金目□5.转移支付项目□ | ||
项目总投资 | 30万元 | ||
资金来源计划 | 金额 | 实施年限 | |
一、财政安排资金合计 | 30 | 2020年 | |
1、上级财政补助 | |||
2、本级财政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
3、本级基金安排 | |||
4、非税收入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30 | 2020年 | |
二、单位自筹资金 | |||
三、银行贷款 | |||
四、国债 | |||
五、其他资金投入 | |||
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申请理由 | 根据《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河办发〔2019〕71 号)我局核定26个科室,行政编制60名,行政编制压减,科室业务量大,人手短缺。 | ||
项目组织实施条件 | 注册登记科、食品餐饮科等业务科室岗位人员少,人手不足。 |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29)
单位:万元
项 | 支出明细项目 | 金 额 |
目 | 合 计 | 30 |
支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 |
出 | ||
明 | ||
细 | ||
测 算 依 据 及 说 明 |
聘用工作人员12人,每人每年工资所需经费25000元。实际还需要包括社保等费用,远超30万元。 |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