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有关科室:
现将《2021年度河池市设区市中期评议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市绩效办
2021年度河池市设区市中期评议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河池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中期评议意见建议河池市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河绩办发〔2021〕19号)要求,为做好涉及本部门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及措施
2021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中期评议中,涉及我局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共1条,整改目标及措施如下。
意见建议(问题编号:120210120900100)
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西路29号地下室不给停车,别的地方卖一个车位7万元,这里卖12万元,对这点不满意,希望相关部门监管。
(二) 整改目标
房地产开发商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车位销售价格公示清晰,做到明码标价、明白消费。
(三)整改措施
1.督促房地产开发商销售车位时做好价格公示,严格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业主和社会监督。
2.引导房地产开发商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规范价格行为。
3.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查处不实行明码标价以及价外加价的不正当价格行为。
4.加强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10 日
责任单位:价格监督检查科,综合执法科
第一责任人:蓝日彪
责任人:蒋大鹏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落实。2021年设区市绩效考评社会评价中期评议意见建议整改是2021年绩效考评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中期评议存在的问题,按照整改措施逐项推进整改工作,收集相关佐证材料并整理归档,确保完成年度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
(二)加强沟通,把握进度。责任科室要针对群众提出的涉及本部门意见建议,结合我市年度市场监督工作实际,排查我市房地产开发商不规范经营行为,制定措施,并进行整改。
(三)材料报送。从11月开始至12月,责任科室要在每月10日前报送《河池市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月份整改完成情况表》(附件2),2012年12月10日前报送《河池市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完成情况表》(附件3)至局绩效办邮箱:55958790@qq.com,以便及时汇总报市绩效办;并将整改成效在单位公示栏或网站展示。
附件:1. 2021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公众评议群众意见建议整改责任分解表
2.河池市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月份整改完成情况表
3.河池市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完成情况表
附件1
2021年度市本级绩效考评群众意见建议整改责任分解表
序号 | 评议类型及对象 | 问题编号 | 整改内容 | 责任单位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完成时限 | 受益对象及联系电话 |
223 | 120210120900100 | 河池市金城江区新城西路29号地下室不给停车,别的地方卖一个车位7万元,这里卖12万元,对这点不满意,希望相关部门监管 | 价格监督检查科(牵头)、综合执法科(配合) | 房地产开发商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车位销售价格公示清晰,做到明码标价、明白消费 | 1.督促房地产开发商销售车位时做好价格公示,严格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业主和社会监督。 2.引导房地产开发商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规范价格行为。 3.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查处不实行明码标价以及价外加价的不正当价格行为。 4.加强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 2021年12月10日 | 金城西路29号小区业主 |
附件2
河池市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月份整改完成情况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年月日 | |||||||||||
序号 | 评议类型及对象 | 问题编号 | 整改内容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及联系电话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完成时限 | 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 受益对象及联系电话 | |
附件3
河池市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完成情况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年月日 | ||||||||||||
序号 | 评议类型及对象 | 问题编号 | 整改内容 | 责任单位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完成时限 | 整改成果形式 | 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 是否如期整改 | 未如期整改情况说明 | 备注 |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