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完成情况展示 | ||||||||
评议类型及对象 | 问题编号 | 整改内容 | 责任单位 | 整改目标 | 完成时限 | 整改措施 | 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 是否如期整改 |
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满意度调查 | 220200121101268 | 当地政府应该进一步规范的中介服务:车检。 | 河池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科(牵头)、综合执法科(配合) | 1.提升机动车检验代办服务机构收费明码标价、依法合规收费和收费自律意识。 | 2021年12月10日 | 1.督促指导机动车检验代办服务机构规范服务的质量、价格、内容等宣传信息,严禁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服务说明、商品标价等方式提供服务。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码标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内容,注明“自愿选择,委托服务”。 | 1.制定整改方案,印发《关于印发2020年度河池市设区市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通过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整改承诺。2.督促指导2家机动车检验代办服务机构完善价格公示,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码标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内容,注明“自愿选择,委托服务”。3.出动47人次,对全市18家机动车检验代办服务机构收费公示、广告宣传等行为开展检查与巡查,规范代办机构收费行为。4.采取巡查暗访的方式,到26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周边开展巡查暗访,严厉打击检测机构周边的无照非法中介机构。5.在检测机构悬挂横幅、宣传标语3条,制作“致广大消费者的一封信”宣传版报15张,向群众宣传非法中介的危害性,引导群众拒绝非法中介代办,营造机动车检验良好的社会氛围。 | 是 |
2.机动车检验代办服务机构的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亮证经营,无虚假违法广告,无强制服务收费的行为。 | 2.开展机动车检验代办服务机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机动车检验代办服务机构无证经营,不亮证经营,虚假宣传、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未经群众同意强行附加服务并收取费用行为。 | |||||||
3.打击非法中介,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检验行业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 3.加大打击非法中介和社会宣传的力度,采取巡查暗访的方式,对无照代理车检业务的非法中介进行严厉打击,取缔非法中介。通过悬挂横幅标语、摆放宣传展板等形式,向群众宣传非法中介的危害性,引导群众拒绝非法中介代办。 | |||||||
2021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中期评议意见 | 120210120900100 | 河池市金城江区新城西路29号地下室不给停车,别的地方卖一个车位7万元,这里卖12万元,对这点不满意,希望相关部门监管 |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蒋大鹏 2250607 | 房地产开发商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车位销售价格公示清晰,做到明码标价、明白消费 | 12月10日 | 1.督促房地产开发商销售车位时做好价格公示,严格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业主和社会监督。 2.引导房地产开发商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规范价格行为。 3.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查处不实行明码标价以及价外加价的不正当价格行为。 4.加强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 1.制定整改方案及整改承诺表。在局网站公示河池市2021年度社会评价中期评议意见建议整改承诺表,并在金城西路29号小区内公示栏同步进行公示,2.对该小区房开进行提醒告诫。3.对房开车位销售是否明码标价及价外加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检查。4.召开政策宣传会议,向业主代表进行价格政策宣传,制作“关于车金城纱路29号地下室停车位问题整改情况告知书”宣传版报在小区内公示,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对待市场价格规律。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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