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日至3日,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体系检查工作规范的通知》(桂市监办发〔2019〕39号)的规定,组织检查组对环江明伦明鑫米粉加工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145122600243,生产地址:环江县明伦镇明伦社区吉林那六)进行了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检查组主要针对企业生产许可条件保持情况,对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工艺布局、人员管理制度和过程管理制度等15个方面内容共42个检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环江明伦明鑫米粉加工厂在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原辅料管理制度、物料储存和分发制度、过程管理制度、检验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等7个方面内容共26个检查项目中存在19个问题,检查得分80.5分。
检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环江明伦明鑫米粉加工厂和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属地监管职责划分,我局已要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环江明伦明鑫米粉加工厂应按要求认真完成整改,并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将处理结果报送我局,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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