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药安委的统一部署,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提升行动。本次行动将对全市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全面整改排查发现问题。
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法律义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管理设施,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健全产品追溯体系,坚决杜绝掺假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绝不销售“三无”和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准则,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为消费者提供放心安全食品。坚决遏制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提高群众消费安全感和满意度。
行动期间,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投诉举报电话,对我市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和违法犯罪线索进行投诉举报,我们将及时受理、依法处置,着力解决管理不规范、责任落实不到位、经营场所“脏、乱、差”等突出问题,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全市统一投诉举报热线:12315或12345。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