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提案委员: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全市预制菜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预制菜安全监管意见的建议》(第2024020号)收悉,经与市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等几个部门联合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国家部委印发预制菜有关通知
今年3月1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市监食生发〔2024〕27号)(以下简称《通知》)。一是对预制菜范围进行规范。即:预制菜也称预制菜肴,是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及销售条件,加热或烹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不包括主食类食品,如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盖浇饭、馒头、糕点、肉夹馍、面包、汉堡、三明治、披萨等。二是提出推进预制菜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措施。包括研究制定预制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制菜质量标准。三是要求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包括督促预制菜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预制菜生产许可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四是要求统筹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包括增强优质原料保障能力,提升关键技术创新研发水平,加快先进生产工艺装备应用,积极营造良好产业发展环境等。
二、关于建立健全预制菜标准体系的答复
(一)支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
今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制菜》(征求意见稿)发布后,我市相关食品企业、监管部门对标准进行了深入研究,引导预制菜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市卫生健康委对《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2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之通用标准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进一步夯实标准制定修订基础,提升标准工作针对性、有效性。市市场监管局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的培训宣贯工作,让企业知晓在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必须有明确的标准,并在获证后的生产中执行该标准。企业可以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也可以执行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或者制定并执行企业标准。企业标准中的食品安全类指标,应与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一致或严于其规定。
(二)推动预制菜地方标准制定
市卫生健康委举办全市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培训班,特邀自治区食品安全标准专家围绕标准化基础知识、企业开展标准化作用、如何制定企业标准、搭建企业标准体系、增强标准化发展实效,指导企业参与标准化活动进行讲解,深入剖析我国目前标准体系研究的现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三)引导预制菜团体标准制定
截至目前,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预制菜原辅料标准研究,根据我市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推进制定团体标准,为引导制定预制菜团体标准奠定牢固基础。截至目前,我市共制定《地理标志农产品 凤山粳米》、《地理标志农产品 南丹瑶鸡》、《地理标志农产品 南丹黄牛》、《压榨油茶籽原油生产管理规范》、《老树山茶油流通规范》、《广西山茶油》等6项特色农产品、食品团体标准,为特色预制菜的生产制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四)支持推进预制菜产业发展
1.支持预制菜原材料产业发展。立足河池农业特色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基础,持续巩固拓展一批“十大百万”主导产业,包括生猪、肉牛、肉羊、家禽、水产品以及蔬菜(含食用菌)等,截至目前,全市生猪出栏163.36万头,肉牛出栏20.33万头,肉羊出栏68.74万只,家禽出栏1913.29万羽;水产品产量56059吨;蔬菜(含食用菌)产量149.37万吨。为预制菜产业发展奠定原料基础。
2.不断优化产业环境。市委、市人民政府将食品产业列入全市重点发展产业之一,对食品工业发展做出系统部署,陆续出台系列政策文件,支持项目引进、土地使用、企业转型升级,促进贸易、减免税费、发展物流,全面优化食品工业营商环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支持河池市建设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出台了相关指导意见,制定政策、措施、资金等各类要素为河池市特色食品加工产业发展带来新的发展契机。精准招商力度不断加强,广西澳都农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一批重点项目建成投产。
三、关于严格预制菜生产经营监管的答复
《通知》明确了预制菜是工业化预加工菜肴产品,主要涉及肉制品、水产制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罐头等多个生产许可发证类别。虽然预制菜的范围随着相关文件的发布发生了变化,目前国家标准还没有发布,但预制菜始终属于食品安全监管范围之内,食品生产许可、日常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等相关监管措施覆盖了预制菜的生产、销售,以及餐饮服务环节预制菜的使用。
(一)严格生产经营许可管理
目前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明细暂无预制菜许可项目。市市场监管部门在积极配合上级部门修订完善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同时,不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培训以及提供《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等证前准入规范咨询指导,让企业知晓食品生产过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积极帮扶和指导企业规范生产经营,提升质量,为预制菜生产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1.全力管控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全市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为重点,加强生产过程指导和监督,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力度,扩大风险监测范围。今年以来,全市11个县(区)共开展快速检测农产品28783批次,定量检测农产品2389个批次,其中定量检测平均合格率99.3%。通过定量检测,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确保上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
2.着力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隐患。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企业自查为基础,日常监督检查为主体,监督抽检、专项监督检查为重点,飞行检查和体系检查为补充的监管体系模式,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其中,节日期间共检查农批、农贸市场320家次,食品销售单位1320家,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12.92万批次,检出阳性产品254批次,快检阳性处置率100%。检查餐饮企业3827家次,重点检查餐饮企业对预制菜进货查验、使用过程、贮藏运输等环节质量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到位,形成监管闭环。检查学校食堂3571家次,尚未发现我市学校食堂和校外配餐企业中使用预制菜的情况,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
(三)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1.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农业农村部门推动落实农产品生产主体依法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在9个县(区)均创建示范点5个,共创建45个实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示范点,并于2024年6月顺利通过广西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达标市验收。市市场监管部门着力构建“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信息化联动监管机制,积极开展畜禽类食用农产品追溯管理试点工作,通过系统谋划、按步骤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突出重点实现广西动物检疫管理“牧运通—桂”系统与广西食品安全追溯智慧监管“桂食安”系统在我市衔接贯通,初步达到养殖、屠宰到市场销售等全程数据管理,1117户肉商已接收肉类追溯信息1.9万条,信息化监管水平得到持续提升。
2.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据统计,全市获得“菜肴制品”生产许可资质的有7家企业(不一定归为预制菜生产企业),主导产品为速冻调制食品,其中有6家企业处于长期停产状态,正常生产的企业为广西毛南山乡食品有限公司。结合“千企万坊”帮扶,市场监管部门指导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完善生产工艺进行产业升级,为预制菜产业发展注入新活力。结合日常监管工作,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按照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举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主体责任培训班,2024年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合格率达100%;督促企业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建立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坚持执行“八个严格”,即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严格制度执行和人员管理、严格开展环境卫生和设施设备管理、严把原辅材料质量安全关、严把生产过程控制关、严把检验检测关、严格贮存运输销售管理、严格追溯体系建设,有效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从“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切实保障好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感谢政协委员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9日
(经办人:谭晓宁,联系电话:13397780899)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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