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22〕94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国市监稽发〔2022〕99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精神,市市场监管局编制完成《河池市市场监管系统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请于2024年12月22日前反馈意见至我局。联系电话:0778-2116125;邮箱:hcsscj2116125@hechi.gov.cn。
附件:1.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行政强制2024版)(征求意见稿)
2.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行政处罚2024版)(征求意见稿)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1.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行政强制2024版).wps
附件2.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行政处罚2024版).wps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