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普通摩托车监管,防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生。7月5日,都安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该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召集全县40多家电动车销售、维修店负责人进行集体告诫约谈会。
会上,该局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该县交管大队就电动车注册登记事宜作相关说明与要求。
会议强调,要求广大经营店要诚信经营,落实经营主体责任,严格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销售者须向消费者如实告知,未列入目录的电动车不得在公共道路行驶,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禁止非法拼装、改装、加装行为,禁止销售经改装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并要求经营户要督促提醒消费者购买保险、登记上牌。
据了解,该局下一步将继续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强电动车市场整治力度,对违法经营电动车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安全、有序、便利的道路交通环境。(都安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图 韦林杞 吴桑柠)
图为培训现场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