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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池市市场监管领域推行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河市监发〔2023〕30号)

2023-11-30 15:31     来源: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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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所属事业单位

我局制定了《河池市市场监管领域推行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30

(此件公开发布


河池市市场监管领域推行新业态新模式包容

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的指导意见


加强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强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广西贯彻落实〈“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实施方案》的要求,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济(以下简称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持续优化发展服务环境,不断完善创新市场监管领域监管和执法方式,包容扶持新业态新模式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壮大,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加快培育壮大新动能,建立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市场监管体系,除涉及市场监管领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四大安全外等涉及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等以外的领域,尤其是对新业态新模式领域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

  1. 工作目标

按照鼓励创新,包容监管;坚守底线,审慎监管;综合裁量,过罚相当;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模式。为新业态新模式在发展壮大的观察期包容期内(自经营主体登记设立之日起1年内)提供包容有度、审慎监管的成长空间,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序竞争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强化服务意识,采取行政辅导、行政建议、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回访等行政指导方式推行柔性执法,引导新业态新模式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依法诚信经营

  1. 推行方式

推行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使用行政指导的方式,具体包括:行政辅导、行政提示、行政告诫、行政建议、行政约谈、行政示范等。除以上行政指导方式外,在符合实施行政指导基本原则要求的前提下,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可以积极探索更多的行政指导实施方式。

  1. 具体任务

(一)充分认识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的意义包容审慎监管是对经营主体的非主观故意、轻微且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的首次违法行为建立容错机制,给予当事人改正的机会;激发经营主体活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具体行动;是创新监管方式,推行有温度执法的有益探索;是让经营主体感受政府关怀的有力举措

柔性执法,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法定职责、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以教育指导为先,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坚持以事前预防为主、事后查处为辅,防止“以罚代教、以罚代管”,通过说服教育、合规指导、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回访等柔性措施,监督和引导经营主体主动、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

(二)准确界定新业态新模式的范围。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的通知》(国统字〔2018111号),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业态新模式集成创新监管的指导意见》综合界定。新业态新模式的范围包括31个行业(详见附件1

(三)动态管理新业态新模式经营主体库。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新业态新模式行业分类目录指引,建立本辖区新业态新模式经营主体数据库,做到台账明,底数清。每季度末对应新业态新模式目录指引,增补新发展经营主体名单,删减退出经营主体名单,实现对台账的动态管理。(详见附件1

(四)编制审慎包容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清单(2022版)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动态完善新业态新模式监管清单。动态调整“不予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从轻处罚清单”“不予实施强制措施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

(五)推行市场监管领域一件事综合监管。对新业态新模式经营主体实行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双随机、一公开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精准检查,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减少对新业态新模式经营主体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无事不扰。对企业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实现监管效能的最大化、监管成本的最优化、对经营主体干扰的最小化。

(六)实行统一的监管规则标准。分领域制订简明易行、科学合理的监管规则和标准,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健全监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梳理集成创新监管责任清单,加强与权责清单的衔接,明确监管事项的监管主体、监管措施、设定依据和部门监管职能,并通过综合监测服务平台系统进行动态管理,实现清单以外无监管

充分运用非现场监管模式。发挥互联网+监管作用,运用明厨亮灶系统、广西食安APP智慧市场监管”手段坚持运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人工智能手段,加强对新业态新模式经营主体数据动态监测和风险评估,将非现场执法作为精准执法新手段,执法人员带着问题去执法,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为经营主体营造宽松经营环境,实现无事不扰和高效监管的有机统一。

实施包容期管理。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新业态新模式经营主体自登记设立之日起,给予1年包容期,通过预警提示、行政指导、行政告诫等柔性监管方式,引导和督促新业态新模式经营主体依法经营。对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给予责令改正;对不触碰安全底线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必要观察期;对需要达标整改的新业态新模式经营主体,给予必要过渡期,指导经营主体及时纠错改正,进行适度、有效监管。

(九)推行触发式监管。触发式监管是指政府部门为新兴业态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同时设定不可逾越的监管底线,一旦经营主体触碰监管底线,即启动监管执法。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利用大数据监测、检验抽查结果、投诉举报、转办交办等线索,为新业态新模式设置监管红线。当新业态新模式出现轻微违法、一般违法,但不触碰监管红线时,通过预警提示、行政指导、行政告诫等柔性监管方式实施微监管;当新业态新模式出现较严重违法、侵权行为,已对正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但不触碰监管红线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等强监管措施;当新业态新模式出现严重违法、侵权行为,触碰监管红线,已无法正常、合法经营时,依法采取责令停业、依法取缔,并将新业态新模式失信当事人列入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信用中国(广西)向社会公布,并实施联合惩戒等严监管

(十)试行沙盒监管机制。沙盒监管是指划定一个范围,对在盒子里的经营主体,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措施。针对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规律和特点,结合行业现状和监管实际,探索设置风险规模可控的安全空间,将守法诚信经营的网络交易领域新业态新模式经营主体纳入其中并实施沙盒监管。对入盒经营主体采取包容审慎监管措施,发挥平台监管、行业自律作用,在可控范围之内实施容错纠错机制。

十一)落实首违不罚制度。适用“首违不罚”条款要求:当事人初次实施违法行为,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轻微,且当事人及时改正该违法行为。同时结合“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等三个要件进行综合评价,可以不处罚,也可以处罚,亦即未必一律不处罚。

十二)审慎适用强制执行。对确需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查封、扣押期限届满,应当及时解除查封、扣押措施,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经营影响。在行政处罚执行过程中,对当事人因疫情等原因导致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可以依法准许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

(十)建立失信预警机制。对新业态新模式将信用约束重心从侧重事后惩戒向侧重事前教育引导延伸。针对因年报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将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吊销的企业,可以视情况采用网上公告、微信公众号、电话告知、信函提示、上门走访等方式,提醒经营主体及时履行公示义务,帮助经营主体防范化解失信风险,提升经营主体诚信水平。

(十)实施两书同达。执法部门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帮助新业态新模式经营主体在收到行政处罚后的第一时间明确信用修复的重要性、修复流程和有关政策,为新业态新模式经营主体后期主动开展信用修复奠定基础。

(十)持续推进歇业制度。关注新业态新模式经营主体经营情况,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有歇业意愿的经营主体,提供歇业备案咨询和快速办理通道。新业态新模式经营主体办理歇业备案后,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掌握歇业情况,提升风险预判能力和风险处置能力,为新业态新模式经营主体复产复业提供精准服务。

  1. 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和行政柔性执法作为一种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灵活有效的行政管理方式和执法监管模式,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各县(区)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贯彻落实。

(二)切实转变行政执法理念。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人性化执法方式,通过非强制执法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引导和促成行政相对人选择最小成本的行为方式和自我灵活纠错,体现执法手段多样式和调节方式的适度弹性,实现行政管理效果最大化。

(三)依法规范实施。要注重统筹衔接,把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实施柔性执法工作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起来,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内部审核程序,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执法尺度和标准,遵守执法程序规定,依法作出执法决定。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对包容审慎监管和实施柔性执法工作的宣传,结合执法实践,准确理解“清单”等柔性执法方式的适用情形,做好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及时总结提升。及时总结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工作过程中的经验做法,收集典型案例,注重优化提升,切实转变市场监管方式,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各县市场监管局按照本级深改办的要求,每月18日前,统计附件1附件2数据报本级改办及市市场监管局政策法规科,邮箱:hcsscj2116125@hechi.gov.cn;联系电话:0778-2116125

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本意见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机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机关的规定为准。随着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和上级机关规定的变化,应注重优先适用新法律法规规定。



附件:1.县(区)新业态新模式经营主体台账

2.县(区)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统计台账




附件1

县(区)新业态新模式经营主体台账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2023年 月 日

序号

新业态新模式行业类型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1

直播带货(新媒体平台直播带货、直播营销、直播电商)











2

在线教育(中小学在线学科培训)











3

在线教育(高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











4

社区教育(在线社区教育)











5

共享住宿(网约房)











6

民宿











7

共享汽车











8

共享电动自行车











9

无人机











10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11

小微客车租赁











12

网络货运











13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共享单车)











14

在线旅游(智慧旅游)











15

剧本娱乐剧本杀、密室逃脱)











16

依托互联网平台灵活就业(货车司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











17

互联网诊疗











18

药品网络销售











19

智慧餐厅











20

智慧商超(智慧超市、智慧商店)











21

外卖配送











22

网络交易(微商、社区团购)











23

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











24

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











25

网络小额贷款











26

移动支付











27

人工智能











28

大数据











29

云计算











30

智能体育(互联网+体育、在线健身、体育网络消费)











31

电视购物











共计(户)












附件2

县(区)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统计台账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2023年 月 日

序号

新业态新模式类型

经营主体数量(户)

其中:

个体工商户(户)

包容审慎监管类型

行政指导(次)

不予处罚(件)

减轻处罚(件)

从轻处罚(件)

1

直播带货(新媒体平台直播带货、直播营销、直播电商)







2

在线教育(中小学在线学科培训)







3

在线教育(高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







4

社区教育(在线社区教育)







5

共享住宿(网约房)







6

民宿







7

共享汽车







8

共享电动自行车







9

无人机







10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11

小微客车租赁







12

网络货运







13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共享单车)







14

在线旅游(智慧旅游)







15

剧本娱乐剧本杀、密室逃脱)







16

依托互联网平台灵活就业(货车司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







17

互联网诊疗







18

药品网络销售







19

智慧餐厅







20

智慧商超(智慧超市、智慧商店)







21

外卖配送







22

网络交易(微商、社区团购)







23

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







24

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







25

网络小额贷款







26

移动支付







27

人工智能







28

大数据







29

云计算







30

智能体育(互联网+体育、在线健身、体育网络消费)







31

电视购物







共计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3113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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