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所属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同时恰逢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根据《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宣传部河池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3年河池市“宪法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司通〔2023〕13号)要求,结合202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制定了《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科室、各所属事业单位在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时,要注意收集相关图片、视频等,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材料汇总,并于12月15日前报送市局政策法规科。电子邮箱:hcsscj2116125@hechi.gov.cn,联系人:莫格格,联系电话:0778-2116125。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
2023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做好今年我局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根据《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宣传部河池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3年河池市“宪法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司通〔2023〕13号)要求,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壮美广西河池篇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宪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成就。
四、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
五、具体活动安排
(一)参加河池市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
河池市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定于12月4日在河池市宜州区刘三姐音乐喷泉广场举行,由分管领导带队,到现场参加启动仪式并在广场做相关宣传活动。(政策法规科负责)
(二)开展“宪法七进”主题宣传活动
1.开展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
将宪法宣传周与食品安全宣传周结合起来,通过进校园开展法律知识小课堂的形式,对青少年学生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内容的法治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学法热情,提升学法趣味性和吸引力,使青少年学生在潜移默化、寓教于乐中接受法治教育。(食品相关科室负责)
2.开展宪法进乡村主题活动
在我局驻点帮扶的环江县驯乐乡大吉村、环江县驯乐乡平莫村开展“宪法进民族乡村”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现场向群众开展宪法宣传,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理念。(驻村第一书记负责)
3.开展宪法进社区、广场主题活动
通过“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宪法集中宣传活动,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进社区送法、释法、咨询活动,充分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讲法治课,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政策法规科、协调应急科负责)
4.开展宪法进媒体主题活动
在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的主要内容、特点和亮点等内容。(政策法规科负责)
5.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
(1)联合市国资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商务局、市司法局举办学习宪法、宣传宪法活动,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在国企就宪法与企业合规管理、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等问题展开专题讨论学习。(政策法规科负责)
(2)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到企业(工业园区)开展“宪法进企业”活动,与企业法务工作者共商法治企业建设,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提供法律服务。(登记注册科、个私科、网监消费科负责)
(三)利用户外媒体宣传宪法
根据“八五”普法的工作要求,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利用我局宣传播放屏、宣传栏宣传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办公室负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科室、各所属事业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切实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深刻认识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完善工作格局。深化宪法宣誓、宪法纪念、国家象征和标志等制度的教育功能,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法律。抓住青少年、监管对象、服务对象等重点群体,抓好学校、社区、园区等重点阵地,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科室、各所属事业单位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宪法宣传,广泛深入报道“宪法宣传周”活动。
(四)注重宣传实效。各科室、各所属事业单位要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推动宪法精神融入日常生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温润人心的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结合全国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月活动等,教育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诉讼、人民调解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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