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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认证活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河市监函〔2023〕89号)

2023-09-21 10:55     来源: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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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各相关认证机构、各获认证组织:

为进一步提升认证实施有效性,不断增强认证公正性和公信力,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2383号)的统一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市市场监管局定于2023911月开展2023年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对象是全获得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自愿性认证和低碳、绿色、有机产品认证以及电线电缆、安全玻璃等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组织及认证机构。自愿性认证活动检查对象由市市场监管局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证行政监管系统”各县(区)的获证组织名单里抽取,抽查比例为不低于辖区内获证组织的0%其中,金城江区家,宜州区家,罗城县4家,环江县4家,南丹县4家,天峨县6家,东兰县2家,凤山县2家,巴马县6家,都安县家,大化县4家。强制性认证活动检查对象及检查比例为辖区内100%获证组织

二、检查时间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时间为2023911月,具体检查时间和行程各县(区)局自行安排。市局将于20231011月对各县检查工作质量进行抽查。

三、检查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打击买证卖证、虚假认证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检查目标,不断加强认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认证违法行为。

(一)针对自愿性认证活动,采用获证组织现场查验、档案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买证卖证,虚假认证,减少或遗漏认证程序,未对认证结果实施有效跟踪调查,发现认证结果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不及时暂停或者撤销认证证书并予以公布,认证人员收受礼金等行为。

(二)电线电缆和安全玻璃等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采用获证组织现场查验、档案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列入目录内的产品未经CCC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伪造、冒用、买卖CCC证书,以及CCC证书撤销之日起或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继续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等行为。

四、检查方式

县(区)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接收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检查人员,每个检查对象需选派2名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分别按自愿性认证活动,强制性产品按《自愿性认证获证组织“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表》(见附件1、《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现场监督检查表》(见附件2)、《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实确认表》(见附件3进行逐项检查。

五、检查结果运用

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强化本次专项监督检查结果的运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各有关获证组织和认证机构认真查找原因,限期整改到位;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进一步调查核实,严肃处理,确保检查成果得到有效运用。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及时完成辖区内检查人员的匹配,确保按期完成检查工作。

(二)各检查组应严格按检查任务要求,客观公正地开展检查,客观如实反映被检查机构的情况。

(三)被抽取检查的获证企业和认证机构应当积极配合检查组实施现场检查,不得拒绝或者消极对待检查,违者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请各县(区)局于1030日前将辖区内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和认证组织的检查表(附件13)扫描件报送市市场监管局认证科(联系人:王仕伦,联系电话:18877806677,邮箱:hcsscj2085817@hechi.gov.cn)。


附件:1.自愿性认证获证组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表

2.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现场监督检查表

3.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实确认表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

                202391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自愿性认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表

认证机构:     获证组织: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及检查情况

检查依据

分值(取整数)

评分准则

1

获证组织基本情况

组织法定资质证书

  1. 是否具有法规要求的资质文件及行政许可;(
  2. 资质文件及行政许可是否有效;(
  3. 认证范围是否超出资质文件及行政许可范围;(
  4. 获证组织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符合:9-10

基本符合:6-8

不符合:0-5

查组织基本情况与上报信息是否相符

  1. 组织的注册和运营地址与认证证书中信息是否相符;(
  2. 组织获证范围内实际人数是否与上报信息中组织人数是否相符。(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符合:9-10

基本符合:6-8

不符合:0-5

查组织文件化信息情况:

  1. 是否建立了文件化信息;(
  2. 文件化信息描述的获证范围是否在组织运营范围内;(
  3. 文件化信息描述与组织实际是否相符,如主要产品/服务内容与流程等。(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符合:9-10

基本符合:6-8

不符合:0-5

2

认证基本情况

查组织是否收到了机构传递的以下材料并核实相关信息:

  1. 是否有合同或受理通知,合同或受理通知是否有签字盖章;(
  2. 是否有最近一次的审核/评价计划;(
  3. 是否有最近一次审核的审核/评价报告;(
  4. 核实审核/评价报告和审核/评价计划中的审核/评价时间、地址、审核/评价组成员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审核员未到现场、冒名顶替、无正当理由减少审核时间等情况。(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符合:13-15

基本符合:8-12

不符合:0-7

查组织过程控制情况:

  1. 现场巡视重要过程、关键设备设施及监视和测量资源配备及运行情况;(
  2. 查看重要过程是否有相关过程控制文件或操作制度;(
  3. 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

注:各领域关键设备、重要过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同(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符合:16-20

基本符合:11-15

不符合:0-10

证书和标志的管理

  1. 正确使用认证证书;(
  2. 获得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时,获得认证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向认证机构申请变更,未变更或者经认证机构调查发现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不得继续使用该认证证书;(
  3. 正确使用产品认证标志,不得利用产品认证标志误导公众认为其服务、管理体系通过认证。(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八条


符合:9-10

基本符合:6-8

不符合:0-5

内审和管评(按认证依据不要求内审、管评的不扣分)

  1. 是否按自身的规定频次实施了内审和管评;(
  2. 内审、管理评审的记录文件(包括计划、报告、会议签到表等)是否与实际相符。(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符合:11-15

基本符合:6-10

不符合:0-5

3

认证人员行为规范

认证人员是否有收受财物、参与娱乐活动、旅游、乱报发票的现象。(

《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符合:8-10

基本符合:5-7

不符合:0-4

否决项和其他说明事项

1.发现以下问题整体打分0分:

    1. 认证人员(实习审核/检查员除外)未按照认证规则要求,应当进入现场而未进入现场进行审核、检查或者审查的;
    2. 冒名顶替其他认证人员实施审核、检查或者审查的;
    3. 伪造认证档案、记录和资料的;
    4. 认证证书载明的事项内容严重失实的;
    5. 拒不配合检查,无法进入企业的,得0分;
    6. 获证组织体系运行/提供服务有重大问题审核组未发现的,认证基本情况部分直接打0分。

2.其他特殊情况打分说明:

1)企业停产的,无法检查的项目得0分,其他能够正常实施检查的项目正常打分;

2)无法提供相关核查材料的,不能提供材料的检查项目得0分,其他能够提供的正常打分。


获证组织负责人签字(企业盖章):检查日期

检查人员签字:检查日期






附件2

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现场监督检查表

一、认证机构基本情况

认证机构名称


认证机构地址



认证机构批准号


法人代表


驻湘机构名称(如有)


驻湘机构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二、被认证组织基本情况

认证类别

£管理体系认证服务认证产品认证国推认证其他

认证标准


被认证组织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认证范围或已认证范围




申请认证或已认证覆盖场所与实际运作场所是否一致

一致

不一致(收集认证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实际运作场所照片等证据)

申请认证或已认证覆盖产品范围是否超出营业执照范围

(收集认证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检查重点及内容

检查重点

检查内容

存在问题描述

认证从业机构虚假认证,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

认证机构批准书有效期至:


核查认证合同,合同中认证范围和领域是否超出认证机构批准书规定的范围

核查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和领域是否超出获证组织的能力范围,是否存在虚假认证情况(初审项目不适用)

核查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和领域是否超出认证机构批准书规定的范围(初审项目不适用)

认证机构认证活动公正性。

询问企业人员并查阅有关资料:

是否发现认证机构有虚假宣传/超范围宣传行为。

认证机构是否提出与认证无关的要求。

认证机构是否有公正性声明。

审核人员是否参与认证咨询。


现场审核的合规性。

现场核实认证审核人员的资格是否具备。


查阅并核实企业管理体系文件颁布和实施时间、申请认证时间、现场审核时间、认证批准发证时间是否合理(核对时间先后顺序)。

查阅审核计划,审核人日数是否与企业规模相适应。

查阅审核计划并查验审核人员有关信息,审核/评价组专业能力是否符合规定。


管理体系认证是否进行了两个阶段的审核;

如果是一次完成是否有合理的理由。


现场审核的合规性。

对多个场所或临时场所进行了抽样是否符合规定。


现场核实,审核组是否按计划实施。


现场核实,是否存在审核人员冒名顶替代替或不到场现象。


现场验证审核结论、审核发现、审核证据,审核组是否有弄虚作假的行为。


认证程序遵守情况。

现场核实,认证机构是否存在有增加、减少、遗漏认证程序。


监督、再认证和证书暂停、撤销、注销、扩大、缩小情况。

是否按期进行了监督或再认证活动。不适用


证书暂停、撤销、注销、扩大、缩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不适用

上网查询已获证企业是否有质量、环保、安全方面的负面信息?如有是否及时采取有关措施。不适用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使用的合规性。

现场观察或查阅有关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使用记录,询问有关人员,检查获证组织是否有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等行为。

不适用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获证组织负责人签字(企业盖章):检查日期

检查人员签字:检查日期


附件3

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实确认表


认证机构:       获证组织:               

序号

事实描述

备注



















:填写时,事实描述要求:在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客观事实的详细准确描述。每页都需要签字确认,并由被检查企业盖章。


获证组织负责人签字(企业盖章):检查日期

检查人员签字: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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