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和具体标准,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的通知》(桂市监规〔2023〕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的通知(桂市监规〔2023〕3号)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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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市监规〔2023〕3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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