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文广体旅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林业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宜州区食品安全办:
为提振公众食品安全消费信心,进一步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普知识普及,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浓厚社会共治氛围,根据《河池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河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河食安办〔2023〕4号)要求,市食品安全办决定在宜州区举行202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河池宣传咨询日活动,与2023年河池市“宪法宣传周”活动同期同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尚俭、崇信、尽责,同心共护食品安全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12月4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1:00。
(二)地点:宜州区刘三姐音乐喷泉广场。
三、活动内容
悬挂横幅、制作宣传展板、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展示食品快速检测及查获的假冒伪劣食品等活动。
四、参加单位
(一)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文广体旅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林业局、城市管理执法局。
(二)宜州区食安委相应成员单位。(宜州区食品安全办负责组织)
五、其它事项
(一)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文广体旅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林业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宜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应成员单位自行制作1块展板(与宪法宣传整合成1块),于12月4日上午7:30前将展板摆放到宜州区刘三姐音乐喷泉广场指定位置,展板统一标准:2.4m×1.2m,费用自理。
(二)请宜州区食品安全办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对接,做好12月4日刘三姐喷泉广场宣传活动点的安排工作。
(三)请各单位将参加活动人员名单(确定1名联络员)于12月1日上午下班前报至市食品安全办邮箱。宜州区食品安全办负责收集宜州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参加活动人员名单。
(四)各单位自备台卡、宣传品、宣传资料等。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市食品安全办联系。联系人:杨佳佳,联系电话:2250691,邮箱:hcsscj2250691@hechi.gov.cn。
附件:食品安全宣传周河池宣传咨询日参加活动人员回执
河池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食品安全宣传周河池宣传咨询日
参加活动人员回执
填报单位: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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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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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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