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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池市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集中 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市监办发〔2023〕25号)

2023-11-23 11:27     来源: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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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所属单位:

现将《河池市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1122

(此件公开发布)





河池市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


为做好第二批主题教育检视整改工作,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走深走实,进一步树牢一盘棋思想,全面提升全市农村食品安全水平,营造良好食品安全环境,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夯实基础。针对前一阶段的调查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2月的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和两个责任工作机制,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查处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坚持源头治理和标本兼治,围绕主体资格、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进货查验、出厂检验、人员管理、采购贮存、食品添加剂使用、产品销售情况等方面进行集中整治规范。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有效增强食品行业自律意识,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治理食品源头污染,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使全市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升、食品安全长效机制逐步健全、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整治对象

各县(区)农村集市、散装白酒专营店、小食杂店、小作坊等。

三、整治内容和标准

(一)食品小作坊整治

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坚持全面覆盖、分类处置、标本兼治原则,全面摸清小作坊底数,规范小作坊生产行为,防范质量风险,突出解决小作坊生产环境差和无证经营问题,做到监督覆盖率100%

1.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小作坊登记证,载明的经营范围与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一致,主动公示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主要食品原辅料及来源、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

2.食品生产加工场所环境卫生符合要求,并与生活区分开,具有独立的原辅料贮存、食品加工、成品存放等功能间。

3.各功能间卫生状况和防鼠、防虫、防尘等防护措施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加工间具有必要的更衣、消毒措施,具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排(换)气设施。

4.生产设备设施符合要求,生产工艺流程布局合理,能有效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5.制定有基本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有原料进货、食品添加剂使用和产品销售等台账记录,对销售的食品出具有随货同行的产品销售单。

6.食品标签标识规范,按规定标示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及生产地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登记证号等必要的信息。

(二)农村食品市场整治

落实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农村假冒伪劣等专项行动规定的各项整治任务。突出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持续强化重点食品监管,持续治理农村及校园周边经营假冒伪劣、无合法来源、过期变质等食品安全问题。

1.强化市场开办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结合《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并完善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和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推动实施。加大日常检查频次要求,严格核查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的情况,严防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流通销售。

2.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的跟踪排查。一是密切关注、高效核查处置总局通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如使用硫磺过度熏蒸处理八角、蔬菜干制品导致二氧化硫残留超标等问题,对高频出现、多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风险信息加大针对性监管力度,确保问题排查整治到位。二是重点梳理监督抽检发现3批次及以上不合格产品、舆情反映较多、规模较大、辐射范围较广的经营者,强化后续监管措施,主动消除风险隐患。三是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场所和突出共性问题,如畜禽产品中的瘦肉精肉、注水注药肉、假牛羊肉等突出问题,严查严打违法违规行为。

3.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整治。一是整治主体资质,确保食品经营者证件合法有效且亮证经营。二是整治场所环境,确保布局合理,整洁卫生。三是加强经营过程管理,落实进货查验,重点检查直接入口食品(熟肉熟食制品)是否具备必要的三防设施设备检查销售散装酒是否取得相关资质并检验合格,盛装容器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粘贴酒类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酒精度等标识内容。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等要求。四是创建一批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以点带面,提升农村食品销售安全水平。以保健食品、酒类产品、鲜湿米粉、散装食品、过期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整治,开展应节年货食品、地方特色食品、土榨花生油、散装白酒等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进货查验记录不全、经营五无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行刑衔接,加大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聚焦体制构建,建立完善行刑衔接体系,畅通行刑衔接沟通渠道,根据食品执法工作重点,组织本辖区开展逢十(食)执法检查行动,以问题为导向,结合抽检监测、标准化执法、产品真伪线上鉴别、投诉举报奖励等方法和手段,通过整合和集中监管和执法力量,在不增加监管执法总体工作量的同时,加大单次检查的覆盖面和力度,查办一批重大案件,有效震慑违法者,警示经营者,达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震慑几年的效果。

(四)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以放心农资下乡进村、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为契机,以乡镇集市、村委社区、田间地头、校园教室、企业超市等为宣传阵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向群众大力普及食品安全、假冒伪劣食品鉴别常识,加强野生蘑菇、自酿白酒,有毒植物中毒防控宣传,引导消费者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韦幸力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洪泽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兼)

          牙韩景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肖明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覃继征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蓝日彪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张显意   市市场监管局三级调研员

        张肇峰   市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二级调研员

员:韦佑将  办公室主任

   蓝奎豪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唐鸿   政策法规科科长

 张妮   协调应急科科

      秦才文  综合执法科负责人

 邓汉金  信用监管科科长

 周进思  网监消费科科长

 黄峰   质量监管科(食品抽检科)科长

 谭晓宁  食品生产科科长

      韦沙   食品经营及食盐科科长

      罗玲   食品餐饮科科长

     梁菊晶   特化科科长

     韦仁   食品药品安全总监

     韦家思  金城江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吕春光 宜州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梁卫平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卢撑吉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廖 南丹县市场监管局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朱明忠 天峨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韦凤 东兰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梁建华 巴马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龙群峰 凤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卢少林 都安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覃 大化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协调应急科,负责本次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安排及沟通协调,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各业务科室负责整治工作的业务指导,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等。

五、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31115日至30日)

各县(区)局负责对辖区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农村集市、食品小作坊、小食杂店等进行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清理整顿阶段(2023121日至31日)

按照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取缔与规范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综合执法、地毯式排查的办法,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理过期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经营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查处或依法取缔。对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并曝光典型案例,在社会上形成震慑作用,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三)规范巩固阶段(202411日至115日)

继续加大日常监管、巡回检查力度,加强食品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组织有关食品行业协会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指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区)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整治行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一把手要亲自研究,安排部署。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分解整治任务,落实每一项整治的目标要求、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工作措施和时限,进一步摸清辖区监管底子,推动集中整治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法,规范管理。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准确把握标准和要求,采取教育引导和严管重罚相结合的办法,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把许可准入,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不予发证,对无证经营坚决取缔,对达不到要求、拒不整改的钉子户要集中打击。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加大监管频次,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报道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展和成效,宣传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责任意识。同时要加强舆论监督,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觉把好质量安全关,主动配合整治行动。要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广泛发动、正确引导公众积极参与,营造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共治氛围。

(四)强化沟通,畅通信息。各县(区)在整治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市局报告,分别于1210日及1月10日前将整治情况总结和统计表统一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表格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妮,电话2250691,邮箱:hcsscj2250691@hechi.gov.cn


  附件:2023河池市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整治统计表

附件

2023河池市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整治统计表

序号

食品安全

监管环节

出动检查人次

检查单位(家次)

发现违法违规单位(家次)

责令整改单位

(家次)

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家)

指导帮扶改造提升(家)

监督抽检情况

投诉举报情况

立案查处

抽检数量(批次)

合格(批次)

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件)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行政处罚案件(起)

捣毁制假售假窝点(个)

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件)

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值(万元)

罚没金额(万元)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起)

1

食品生产加工

















2

食品

经营

销售

总计

















其中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个)


















校园及周边

















3

保健食品经营

















填报单位:填报日期: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31123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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