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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2025-04-02 17:24     来源: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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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2025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325

    2025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局、自治区局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对象

全市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取得登记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

二、检查方式

市县(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管、专项工作、有因核查等,组织对本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方式为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等。

开展监督检查时,食品生产企业应统一使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建设的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系统实施监督检查,小作坊应统一采用食品药品综合监管平台——广西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系统实施监督检查,确保监管工作的精准高效。

三、检查重点

(一)重点检查对象

1.高风险食品。2025 年风险等级评定为CD级的食品生产企业;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鲜湿粉类、白酒、小作坊花生油、食品添加剂等产品风险较高、影响区域较广的食品生产单位。

2.问题突出食品。《监督检查要点表》中重点项目并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生产企业;2023年以来违法生产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投诉量大且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企业;媒体曝光或投诉举报集中的食品生产企业;标签问题较多的食品生产企业。

3.监督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2022年到2024年连续三年抽检监测不合格(问题)食品生产单位;2024年抽检监测三批次及以上不合格(问题)食品生产单位;2025年抽检监测不合格(问题)食品生产单位。

(二)监督检查要点

1.日常监督检查。参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要点表》开展检查,检查要点应当包括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监督检查应当覆盖检查要点所有检查项目。检查中,要强化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督检查,将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食品添加剂的采购管理和投料使用、产品检验和标签标识等列为重点检查内容,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对存在接受委托生产行为的企业特别是由委托方提供食品原辅料的企业,以及产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包括文字或图片)宣称或暗示具有“补肾”“壮阳”等类似功能、产品配料中有相对应的药食同源成分的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原料供应商资质、库房是否有与生产品种无关的物料和包装材料、委托方的审核和委托合同等信息。

2.体系检查。参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要点表》基础上对质量管理体系、前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进行全方位检查,全面查找企业在食品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3.飞行检查。应针对投诉举报、监督抽检不合格等情况,以排查问题为切入点,重点查找企业在生产加工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落实、不安全食品召回等方面存在缺陷。

四、检查频次

日常监督检查频次由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并结合2024年度检查情况确定。对不同风险等级的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不同频次的监督检查,每年实施现场监督检查频次为:A级企业至少1次、B级企业至少1-2次、C级企业至少2-3次、D级企业至少3-4次。体系检查和飞行检查按照工作需要开展,其检查计入日常监督检查频次。

本年度新办食品生产企业的年度监督检查,在企业获证后3个月内,由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对其实施首次日常监督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并抓好落实,确保检查覆盖到位、风险排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市局将不定期对各县(区)落实日常监管情况进行督导。

(二)突出检查重点,强化监管实效

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敢于发现问题、善于发现问题,强化问题跟踪整改和处置工作,实现全流程闭环监管,提高监管效能。重点对3批次及以上抽检不合格(问题)、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与抽检,实现整改完成率100%。各市要督促企业建立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制定率为100%;同时,督促企业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抽查考核力度,确保企业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创新培训方式,提升监管水平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应强化专业化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的建设,采取多种措施,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与考核,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性、技术性。创新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培训方式,强化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培训,培养一批食品生产监督检查骨干能手。

(四)践行“四个最严”,规范涉企检查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贯穿涉企检查的始终,在《2025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见附件)基础上,各县(区)应结合本地食品安全形势、企业特点与实际需求,灵活制定和实施涉企检查,确保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大力推进精准检查,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杜绝随意增加检查频次和内容的行为,切实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以实际行动降低企业负担,促进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五)优化结果运用,消除风险隐患

请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加强监督检查和数据归集分析工作,记录、归集、分析监督检查信息,加强数据整合、共享和利用,完善监督检查措施,排查风险因素和薄弱环节,提升监管靶向性和精准度,并710日和1210日前分别报送监督检查半年总结和年度总结至食品生产科邮箱:hcspsc@163.com,联系人及电话:黄 琤,0778-22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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