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维权小知识,你要了解
又是一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买到过假冒伪劣商品
被网购商家拒绝退货
遇到权益受侵害
消费者和生产者互相推卸责任
而你知道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吗
今天,请走进“315普法小课堂”
带你看看生活中有哪些经常发生的案例
案例1:餐馆就餐吃饭,自带酒水进门时被餐馆工作人员阻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案例2:在展销会上购买到假货,但展销会已经结束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案例3:网络、电视、电话、邮购商品不满意,想退货卖家确拒绝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做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案例4:在超市购物,地板太滑意外摔伤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本案例中商场对其提供的服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所以商场应承担责任。
案例4: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维权小贴士
1.如果消费者购买了有问题的商品,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
2.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沟通以后,问题得不到解决,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或者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3.在遭遇维权困境后,消费者还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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