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消费提示

重阳节消费提示

2021-10-11 11:10     来源: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农历九月初九是我国传统的重阳节,是我国传统的敬老节日,也是法定的老年节,倡导全社会敬老、孝老、爱老。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重阳节即将来临之际,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老年人消费现状,劝告老年人消费“八提醒”:

1、有病切忌乱投医。老年人有病要去正规医院就诊,保健养生也应到正规医院和机构去咨询,切不可有病乱投医,更不能轻信来路不明的网络医生。

2、免费承诺别轻信。老年人面对不法商家承诺的免费赠送、半价促销等要经得住诱惑,不贪图小便宜。

3、虚假广告要辨别。老年人通过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等媒体接触广告时,要提高辨别意识。

4、专家忽悠不上当。老年人因有病在身,特别渴望专家、医生的指导,对他们的医嘱也深信不疑。但是,要特别防范所谓的“专家”趁机向老年人推销高额保健品。

5、无效退款难实现。一些不良商家为了推销保健品或药品,不惜违反《广告法》,承诺保证疗效,无效退款。对此,老年人不要相信。

6、养生讲座不购物。一些不法商家打着养生讲座的旗号欺骗老年人,并通过向老年人以赠送鸡蛋、面条、酱油等方式,达到推销商品的目的。老年人不要随意在讲座上购买保健品或保健用品。

7、保健食品药品要区分。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广告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8、“政策补贴”不可信。某些不法商家冒充国家卫生部的电话向家境贫寒又久病缠身的老年人直接打电话,谎称能为他们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政策补贴”和药费补助,进行欺骗误导。老年人不要为了获得所谓“政策补贴”而上当受骗。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