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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物质不等于保健食品!产品宣传这些雷区不能碰

2024-10-19 11:4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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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食品添加了食药物质,并不代表产品就拥有了保健功能。因此,如果销售的不是有着“蓝帽子”的保健食品,就不应该去打产品功能声称的主意。


在我们身边有很多食药物质,比如:黄芪、红枣、枸杞等,也是消费者常用的养生食材。按照国家相关部门公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这些物质既是食品又是药品,可以应用于保健食品。应该明确的是,食药物质可以用于保健食品,但并不代表含有这些物质的食品都是保健食品。


但是,很多商家往往故意混淆概念,热衷于在商品中添加食药物质作为食品配料,并由此声称为健康食品、功能食品。把产品配料里的食药物质的功效,说成产品的功能,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偷换概念”的虚假宣传手段。


从根本上说,这种混淆“有功效的食材”和“有功能的食品”概念的做法,是一种不法营销手段。消费者买的是一种加工食品,而不是一种或几种食材。


因此,企业宣传的也应该是完整的食品属性,而非某个食材的属性。此外,食品添加了食药物质,也并不代表产品就拥有了保健功能。因此,如果销售的不是有着“蓝帽子”的保健食品,就不应该去打产品功能声称的主意。


商家的这种营销手段虽然违法,但屡见不鲜,很多消费者对此深信不疑。与很多专家和媒体在科普时广泛宣传这些食材的功效和使用方法有很大关系。


这种类似的虚假宣传手段很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这样的联想:


这种食材有功效——这个食品里有这种食材——这个食品有功能,就是保健食品。


更为出格的联想是:这种食材能入药——含有这种食材的产品就能治病。


但事实上,加了食药物质的产品并不一定具有功能性。


一是量效关系。比如,含有红枣提取物的牛奶和单纯的红枣提取物产品完全是两个东西。牛奶里加了点红枣还是牛奶,添加的那点红枣根本起不到干预的作用,这个牛奶也就谈不上具有保健功能。


二是配方关系。没有理论依据的组方,没有科学的评价,没有注册备案的管理,把几种食药物质堆砌组合,生产出来的产品并不一定具有保健功能,甚至还会有害身体健康。


具体来说,含有食药物质的食品商家

在市场上应该注意以下三点:

一是科学介绍食材的食用方法。产品中的食材,决定产品的价值,可以把所含食药物质的故事讲出来。

二是产品的功能务必谨慎说。讲产品原料和讲产品是两回事,对于一个食品,只要没有蓝帽子,一定不要跨越“讲功能”这道红线。

三是健康作用都得依法说。原料属性和产品属性应当区分开来,并且加以特别说明,这才是健康食品宣传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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