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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2019-06-26 19:13     来源: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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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电子商务平台的迅速发展,网络订餐作为一种新型的餐饮业态和服务方式,以其便利性和快捷性受消费者的青睐。但是,网络订餐也滋生诸多问题,比如未在第三方平台上传相关资质证照、食品安全运输过程缺少相关监管等诸多食品安全隐患。为保障广大网络订餐消费者饮食安全,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中心发布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应注意以下几点:

选择有合法资质的供餐单位订餐。一是订餐应选择经营规范、信誉较好的网络订餐平台;二是认真查看订餐平台上入网餐饮单位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登记证)、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等信息,应选择证照齐全、有实体店的入网餐饮单位,切勿向无证无照、证照信息不全或证照信息与实际经营范围、经营地址不符等非法供餐者订餐;三是查看监督量化等级评定情况,建议消费者选择食品安全量化分级B级以上或公示“笑脸”的餐饮单位就餐。

选择食品安全风险小的菜肴。不吃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的食品,消费者应当避免选订冷食类(如凉拌菜、卤味熟食、鲜切水果、沙拉等)、生食类(如生鱼片等)、裱花蛋糕类(如含奶油糕点、芝士蛋糕等)、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严禁选订河豚鱼和毒蘑菇等含有毒有害成份的食物。

(三)选择短时间送达的入网餐饮单位。为避免食品变质污染,应选择距离较近、可短时间送达的入网餐饮单位订餐,收到订餐食品后,查验包装容器、餐饮具等是否清洁、完好,配送的食品是否变质或受到污染等,确认无误才收货,网络订餐切勿长时间存放,在食品加工后2小时的安全时限内及时食用,保障用餐安全。

(四)选择集体用餐配送。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力量强,专业化管理,风险度较小。网餐饮单位多为快餐店、小吃店等,加工、制作能力有限,订餐量过大可能会超出其供应能力,容易产生食品安全风险。

(五)保留相关消费凭证。网络订餐时要注意留存好消费小票、发票等相关凭证(订单截图、聊天截图、付款截图等均可作为证据留存)。在餐饮消费过程中如出现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就诊记录等证据。如发生消费纠纷或者食品安全问题,可以拨打消费者保护维权热线电话12315投诉,维护自身权益。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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