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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计量测试研究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10-28 16:10     来源: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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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河池市计量测试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计量测试研究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计量测试研究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计量测试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承担河池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条例》等计量法律法规的技术保证工作。负责建立计量标准及河池市范围内量值传递工作,执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和提供其他检定、校准、检测服务,以保证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负责对企事业单位计量人员的技术培训,承担有关部门委托的仲裁检定、计量检测和计量标准的考核。承担与计量有关的科学技术研究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核算单位共1个,为河池市计量测试研究所,单位基本性质为事业单位,单位预算级次为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河池市计量测试研究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河池市计量测试研究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计量测试研究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578.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10.33万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8.61万元,增长9.1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1.04万元,为河池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3万元,下1%,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退休2人,调出2人,新招录3人,人员减少,工资及社保费所需财政拨款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

5.经营收入188.71,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1.33万元,增长37.36%,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后,我所授权开展的计量校准项目增加,校准测试费收入增长

6.其他收入0.5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45万元,增346.15%,主要原因是银行存款增长,银行活期利息增加,2021年增加职工报销整改退款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68.4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14万元,增长0.20%,主要原因是期末银行存款增加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578.8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77.56万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6.57万元,增长8.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94.9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驻村工作队员补助、死亡抚恤及业务工作计量强检经费支出。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2.3万元,增长11.99%,主要原因是为提升计量检测能力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所需的设备费、培训费及为保证业务工作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用增长,在本单位经营支出中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2.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抚恤支出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减少4.71万元,下降12.70%,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调出相应减少社保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22.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下降2.33万元,下9.26%,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调出相应减少医疗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27.3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增长1.32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工资总量提高后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

6.结余分配101.24万元,为事业单位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80.51万元,增388.37%,主要原因是计量校准项目扩大,经营收入增长,银行存款增加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8.4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年将结余结转到结余分配。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计量测试研究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04万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30元,下降1.02%。其中:基本支出246.22万元,项目支出74.82万元。

河池市计量测试研究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4.24万元,支出决算为32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5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17.98万元,支出决算为23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4.99%差异原因主要是奖励性绩效增量单位自筹部分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纳入预算。主要用于:

1.质量基础(项)年初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7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6%,用于保障计量强检工作正常开展。

2.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42.98万元,支出决算为16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7.34%,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9.00万元,支出预算为3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03%,差异原因是本年度退休2人调出2人,新招录3人,相应养老费用支出减少。主要用于: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6.49万元,支出决算为3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41%

2.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1.37万元,支出决算为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27.89万元,支出决算为2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86%,差异原因是本年度退休2人调出2人,新招录3人,相应医疗费支出减少。主要用于:

1.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84万元,支出决算为1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55%。

2.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2.05万元,支出决算为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68%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预算27.37万元,支出决算2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
     1.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7.37万元,支出决算为2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6.2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4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差异原因主要是奖励性绩效增量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纳入支出预算,实际奖励性绩效增量由单位自筹资金解决,退休人员补助由社保部门发放。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91%。差异原因主要是工会经费纳入年初支出预算,实际由财政直接拨付到工会部门。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资本性支出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差异原因主要是2021年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减少设备购置。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计量测试研究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河池市计量测试研究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计量测试研究所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河池市计量测试研究所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24%,比上年减少9.79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使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2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减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2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0%,比上年减少3.08万元,原因是根据年初预算安排需购置检测业务用车。购置了1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开展计量强检工作。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0%,比上年减少6.67万元,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要求,缩减车辆运行开支。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河池市计量测试研究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53万元,平均每辆0.31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67%,比上年减少0.04万元,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人次16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0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3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48.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检测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74.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计量强检经费1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设计项目能按时按量完成预设的绩效目标任务,自评等次为优秀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5万元,执行数为74.82万元,完成预算的99.7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年受理完成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数量(包括送检及现场检定)18000件,大于等于目标值5200件;二核准受理符合要求的申请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收件率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总体完检率重点民生领域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完检率100%,大于等于年初目标值90%;三是产出时效一年,符合年初目标值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四是使用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开展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人员差旅、办公耗材、水电费、检定业务用车购置及维护等总成本74.82万元,小于等于年初目标值75万元;五是免除报检单位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费用100%,与年初目标一致;六是为贸易结算、环境监测、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等领域提供科学公正的量值传递服务;为消除和控制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提供计量技术支持100%,与年初目标一致;七是送样检定服务对象满意度98%,大于等于年初目标98%;八是现场检定服务对象满意度98%,大于等于年初目标98%。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门支出责任意识不强;二是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细致;三是预算支出经济科目与实际支出科目存在一定的误差。出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经费和绩效管理经验不足。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预算管理等制度培训工作,加强全体工作人员的支出责任意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的同时争取财政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二是在设定量化细化的绩效目标时,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配合,更加科学合理地设置绩效指标年度标值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服务强制检定工作的撬动作用年初根据工作计划合理制定支出明细避免在实际使用时与预算项目偏差的情况,用好预算资金。

计量强检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2021年本所计量强检经费项目完成好。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河池市计量测试研究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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