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计划

关于印发2020年特殊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0-04-10 18:47     来源: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2020年全区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及《2020年全区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0年全市特殊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经市市场监管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2020年全市特殊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0年特殊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2020年自治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努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按照强化日常监管、创新监管模式、提高保障水平的要求,围绕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全面履行好特殊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

一、强化特殊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管,推动日常监管工作程序化。建立辖区特殊食品、化妆品监管档案,在日常监管全覆盖的基础上,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净化特殊食品、化妆品经营市场为目标,抓实抓细日常监管工作。推动特殊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程序化,规范日常监管工作行为,建立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统一标准,进一步完善生产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通用规程。加强《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宣贯,严格落实保健食品标签标注警示用语规定。把会议营销保健食品场所列入高风险等级管理,增加监管频次,检查次数不少于4次/年。

二、开展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治理针对中老年人的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欺诈虚假宣传,对会议营销场所进行全覆盖《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宣贯,在会议室张贴“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选购保健食品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等警示用语,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健康消费消费理念。

三、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以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商场超市、批发市场、母婴店等为重点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经营无注册证号、无生产日期、无检验报告、无生产企业、无中文标签、过期等婴幼儿配方乳粉违法违规行为。

四、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按照区局的部署,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行动,认真整治保健食品、化妆品网上销售行为,净化网络销售环境,清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源头。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重点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经营、非法添加、生产经营假冒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特殊食品、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重点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经营、非法添加、生产经营假冒特殊食品、化妆品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与稽查执法的衔接机制,强化与公安机关的行刑衔接,严厉打击特殊食品、化妆品违法犯罪行为。

六、继续强化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促进2020年度全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数保持持续增长,全年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达60份/百万人口以上。扩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覆盖面,提高监测水平,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建设,推进监测报告从数量向质量转变,推动各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质量水平提升。

七、积极开展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化妆品监督抽样工作。以提高监督抽检靶向命中率为目标,瞄准可疑领域、可疑产品,重点加大对声称减肥、辅助降血糖、改善睡眠、缓解体力疲劳、提高免疫力、辅助降血压、辅助降血脂等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抽检力度。加强对婴幼儿化妆品、特殊用途化妆品等重点产品,美容美发机构、集中交易市场、电子商务平台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抽检力度。按时完成抽样任务,对不合格产品按要求完成核查处置工作。

八、探索建设“互联网+保健食品经营”监管平台。主要将开发建设的功能用于针对中老年人为主要销售对象,利用虚假夸大宣传、欺诈高价推销保健食品的经营场所的监管。利用网络摄像头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会议营销场所,进行视频、音频双记录,将“暗藏猫腻”的封闭式会议营销转变为“阳光透明”的开放式活动。依托网络平台对会销现场的活动安排、人数规模、营销方式、宣传内容实施远程实时监管。结合日常定期监测,发现异常后立即实施现场核查,并可通过数据回放即时取证。

九、加大科普宣传力度,促进社会共治。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创新方式方法开展特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着力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健康消费理念。加大特殊食品相关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宣贯力度。及时发布特殊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持续推进以老年人为重点对象的保健食品科普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商超、进网络“五进”宣传活动。积极探索建立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的综合治理机制,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短信平台以及老年人晨练、下午接小孩放学和晚上跳广场舞等老人聚集的时间段,到广场、公园、小区、学校学生放学点等多方位开展保健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提高中老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从根本上切断欺诈虚假宣传链。

十、深化实施护肤日宣传周活动,加大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力度。以5.25护肤日为契机,按照区局要求开展化妆品科普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化妆品法律法规,扩大化妆品知识知晓范围,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劣能力,引导消费者合理、安全使用化妆品。

十一、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县、乡两级监管人员业务素质。一是市级举办不少于1期对县(区)局特殊食品化妆品监管人员的培训班;二是县(区)局举办不少于2期(特殊食品、化妆品各1期)对乡(镇)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特殊食品化妆品监管基础知识、日常监督检查指南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的基础知识、报告收集、审核和系统使用等内容。

十二、全力做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工作。《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认真组织化妆品监管人员和经营企业学习贯彻,全面提升监管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指导企业知法、懂法、守法,确保《条例》顺利如期实施。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