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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所(河池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2025-02-07 11:18     来源: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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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2年2月28日《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所的职责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食品、特殊食品、化妆品、 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协助开展市级食品、特殊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抽样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三)协助开展行政区域内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及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体系检查和许可事项监督检查。

(四)负责食品、特殊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案件线索的核查和案件查办的相关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 3 -

(五)负责全市一至二级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参与三级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六)负责食品、特殊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工作。

(七)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监控、舆情监测、研判、

调查取证工作。

(八)负责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报告和监测的技术工作,负责监测资料的收集、核实、反馈、统计和上报等工作。

(九)负责全市食品、特殊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领域投诉举报的受理、督办处理工作。

(十)完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日常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和督办;负责文件起草和工作信息报道;负责文件收发、文印;负责各类档案整理、归档、保存;负责机要保密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负责人事、财务、后勤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单位日常事务。

(二)食品安全监督科。协助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

体系检查和许可事项监督检查,负责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工作;协助指导县级食品生产、食品及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配合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专项整治等工作;协助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开展食品安全案件线索的核查和案件查办的相关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

(三)餐饮服务保障科。承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取证工作,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协助指导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地方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全市范围内一级、二级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参与三级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四)特殊食品监督科。协助开展市本级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监督抽检,负责特殊食品风险监测具体工作;负责特殊食品投诉举报的现场核查、跟踪督办工作;协助指导各县(区)开展上市后特殊食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开展自治区委托下放的特殊食品生产许可的现场核查工作,协助开展本行政区域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工作;协助开展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及特殊食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负责特殊食品安全的风险分析、评估和预警工作;协助开展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监督;协助开展特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五)化妆品监督科。协助开展市本级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协助指导各县(区)开展上市后化妆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化妆品投诉举报的现场核查、跟踪督办工作;协助开展全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建立哨点以及审查全市各哨点上报的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负责化妆品安全事故、不良反应事件的调查和取证工作。

(六)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科。负责药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注册、医疗器械经营及网络销售备案等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现场核查工作;承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调查取证工作;承担相关药品(疫苗)医疗器械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和协助监督产品召回工作;协助开展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协助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监督工作;协助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有关抽验工作;负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案件线索的核查和案件查办的相关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

(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与监控中心。负责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监控;负责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开展食品药品舆情监测,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舆情处置;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信息公开;承担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统计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与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与监控中心业务对接、交流等工作,对辖区内县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与监控中心进行业务指导。

(八)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负责全市食品、特殊食品、

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领域投诉举报的受理、督办处理工作。

负责调解、数据分析、上报、转办、交办和转送投诉举报案件;

负责跟踪、督促投诉举报案件办理和结果反馈;开展投诉举报信息的汇总、处理、分析、通报和回访;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举报奖励的咨询服务。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信息

名:秦才文     务:所长

联系电话:0778-2250676

传    真:0778-2116110

四、单位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河池市直属机关办公中心三楼(宜州区庆远镇高家堡西路1号)


   编:547000

联系电话:0778-2116111

   真:0778-2116110

   箱:hcsscjgj@hech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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