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流通领域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医疗器械安全进行全面监管和分析,提出改进和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的建议。承担监督和指导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使用质量管理办法的实施。监督实施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组织指导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现场检查及医疗器械抽查检验,并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及网络销售备案的现场检查工作。负责全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根据《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职责的通知》精神,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再承担河池市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以及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现场检查、复查,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等职责。根据桂编办发〔2019〕34号文件规定,以上职责由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河池检查分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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