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协助自治区特殊食品生产许可及现场核查工作。配合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及特殊食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组织实施产品上市后的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方案,负责对检验不合格产品的核查与处置工作。查处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的各种违法行为。
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技术指导原则。承担自治区化妆品生产许可的现场审核工作,承担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审核及备案后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质量安全抽样检验,负责对不合格化妆品的核实和处置工作。承接"不良反应中心"的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的职能,负责建立哨点,审查全市各哨点上报的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并上报国家总局。负责查处生产经营中的各种违法行为。
根据《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职责的通知》精神,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再承担河池市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以及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现场检查、复查,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等职责。根据桂编办发〔2019〕34号文件规定,以上职责由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河池检查分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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