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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河池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表 (河市监处罚〔2022〕12号)

2022-12-20 20:40     来源: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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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河池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表 (河市监处罚〔2022〕12号)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证件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备注
1 河池市众康大药房 91451201595124247N
蔡魁勇

河市监处罚〔2022〕12号 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现查明,当事人经审核获得药品经营许可,熟知国家法律法规对药品管理、经营的相关规定。我局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执业药师不在岗。当事人2022年11月1日至22日期间,未经处方审核、调配、核对,销售头孢氨苄胶囊、血塞通片、复方甘草口服溶液、阿莫西林颗粒等处方药,销售头孢氨苄胶囊共2盒,销售收入共计40元;销售血塞通片共26盒,销售收入共计244元;销售复方甘草口服溶液共12瓶,销售收入共计60元;销售阿莫西林颗粒共3盒,销售收入共计40元,以上药品销售收入共计384元。    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责令改正;2.罚款1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384元。 0.1 0.0384 2022/12/20 2023/6/20 2025/12/20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451200MB15767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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