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双公示 > 行政处罚公示

2023年2月河池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表 (河市监处罚〔2023〕5号)

2023-02-15 12:00     来源:河池市市场监管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2023年2月河池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表 (河市监处罚〔2023〕5号) 
序号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证件类型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有效期公示截止期处罚机关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来源单位备注
1河池大金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91451200MA5MTRLL3F
罗军
身份证河市监处罚〔2023〕5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现查明,当事人生产规格型号为P.O 42.5,生产日期/批号为2022.08.20/B08#的散装普通硅酸盐水泥100吨,在生产后就被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进行国家监督抽查。当事人在国抽剩余的样品中自行检验,发现该批次水泥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就把生产的水泥全部拉回原料场待处理,没有库存,也没有对外进行销售。当事人生产的这批水泥成本为283.99元/吨,销售的单价是320元/吨,货值金额是3.2万元,未对外销售,无销售利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罚款处以货值金额32000.00元1倍的罚款即32000.00元3.202023/2/82023/8/82026/2/8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1451200MB15767141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