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备注 | |||||||
1 | 南丹县丹城加油站 | 91451221735172436F | 杨 涌 | 河市监处罚〔2023〕17号 | 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车用乙醇汽油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 |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3月28日至4月27日期间,从中国石化销售公司广西石油分公司购进2批92号车用汽油共计34吨(46175升),购进总金额为300900元。至执法人员检查时止,当事人购进的上述92号车用汽油已全部销售完毕(均以“升”为单位销售),其中33945升销售价格为7.77元/升,货值金额为263752.65元;其余12230升销售价格为7.94元/升,货值金额为97106.2元。上述2批92号车用汽油货值总金额为360858.85元。 |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车用乙醇汽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9958.85元; 2.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1 | 5.995885 | 2023-8-16 | 2023-11-16 | 2023-11-28 |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451200MB15767141 | ||||||||||
2 | 南丹县城南加油站(普通合伙) | 91451221MA5K9JLA0X | 林益雄 | 河市监处罚〔2023〕18号 | 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车用乙醇汽油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 |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3月25日至4月27日期间,从中国石化销售公司广西石油分公司购进3批92号车用汽油共计90吨(121962升),购进总金额为804000元。其中3月28日购进30吨(40608升),购进价格总数为261000元;4月13日购进30吨(40698升),购进价格总数为267000元;4月19日购进30吨(40656升),购进价格总数为276000元。至执法人员检查时止,当事人购进的上述92号车用汽油已全部销售完毕(均以“升”为单位销售),其中40608升销售价格为7.77元/升,货值金额为315524.16元;40698销售价格为7.5元/升,货值金额为305235元;其余40656升销售价格为7.94元/升,货值金额为322808.64元。该批92号车用汽油货值总金额为943567.8元。 |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车用乙醇汽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39567.8元; 2.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1 | 13.95678 | 2023-8-16 | 2023-11-16 | 2023-11-28 |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451200MB15767141 | ||||||||||
3 | 南丹县黄祥坡加油站(普通合伙) | 91451221735162465P | 陈黎焕 | 河市监处罚〔2023〕19号 | 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车用乙醇汽油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 |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1月20日从中国石化销售公司广西石油分公司购进1批92号车用汽油30吨(40057升),购进总金额为243000元。至执法人员检查时止,上述批次92号车用汽油已全部销售完毕(以“升”为单位销售),销售价格为7.77元/升,货值总金额为311242.89元。 |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车用乙醇汽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8242.89元; 2.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1 | 6.824289 | 2023-8-16 | 2023-11-16 | 2023-11-28 |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451200MB15767141 | ||||||||||
4 | 南丹县环城加油站 | 91451221735172444A | 韦媛婷 | 河市监处罚〔2023〕20号 | 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车用乙醇汽油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 | 现查明,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3月27日至4月28日期间,从中国石化销售公司广西石油分公司购进5批92号车用汽油共计65吨(88173升),购进总金额为576850元。至执法人员检查时止,上述5批次92号车用汽油已全部销售完毕(以“升”为单位销售),销售价格均为7.77元/升,货值总金额为685104.21元。 |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车用乙醇汽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8254.21元; 2.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1 | 10.825421 | 2023-8-16 | 2023-11-16 | 2023-11-28 |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451200MB15767141 | ||||||||||
5 | 南丹县城西加油站 | 91451221751234238P |
陆秋慧 | 河市监处罚〔2023〕21号 | 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车用乙醇汽油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 |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3月22日至4月24日期间,从中国石化销售公司广西石油分公司购进6批92号车用汽油共计74.5吨(101091升),购进总金额为657755元。其中3月22日购进17吨(23225升);3月28日购进8.5吨(11501升);4月3日购进17吨(23060升);4月6日购进了3吨(4065升);4月10日购进12吨共计(16218升);4月24日购进17吨(23022升),该6批次购进总金额为657755元。至执法人员检查时止,当事人购进的上述6批次92号车用汽油已全部销售完毕(均以“升”为单位销售),销售价格均为7.77元/升,货值总金额为785477.07元。 |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车用乙醇汽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7722.07元; 2.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1 | 12.772207 | 2023-8-16 | 2023-11-16 | 2023-11-28 |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451200MB15767141 | ||||||||||
6 | 广西河池运达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南丹汽车总站加油站 | 914512210865253843 | 彭中华 | 河市监处罚〔2023〕22号 | 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车用乙醇汽油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 | 现查明,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4月11日从中国石化销售公司广西石油分公司购进1批92号车用汽油15吨(20306升),购进总金额为133500元。至执法人员检查时止,当事人购进的92号车用汽油已全部销售完毕(均以“升”为单位销售),其中9707升销售价格为7.5元/升,销售金额为72802.5元;其余10599升销售价格为7.94元/升,销售金额为84156.06元。该批92号车用汽油总销售金额为156958.56元。 |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车用乙醇汽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3458.56元; 2.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1 | 2.345856 | 2023-8-17 | 2023-11-17 | 2023-11-28 |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451200MB15767141 | ||||||||||
7 | 大化县古感日月红加油站 | 91451229MA5KXH2F6N | 蔡劲扬 | 河市监处罚〔2023〕23号 | 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车用乙醇汽油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 |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3月至4月从广西紫像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购进2批92号车用汽油共计65吨(88765升),购进总价格为560300元。至执法人员检查时止,上述2批次92号车用汽油已全部销售完毕(以“升”为单位销售),销售价格为7.77元/升,货值总金额为689704.05元。 |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车用乙醇汽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9404.05元; 2.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1 | 12.940405 | 2023-8-17 | 2023-11-17 | 2023-11-28 |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451200MB15767141 | ||||||||||
8 | 大化潮昌商贸有限公司 | 91451229MA5NTBRE1X | 花全平 | 河市监处罚〔2023〕24号 | 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车用乙醇汽油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 | 现查明,大化潮昌商贸有限公司潮昌加油站为大化潮昌商贸有限公司成立的分公司,该加油站于2023年3月20日至4月21日期间,从中海油广西销售有限公司购进4批92号车用汽油共计128吨(174489.46升),购进总金额为1129920元。至执法人员检查时止,上述4批次92号车用汽油已全部销售完毕(以“升”为单位销售),销售价格为7.2元/升,货值总金额为1256324.11元。 |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车用乙醇汽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6404.11元; 2.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1 | 12.640411 | 2023-8-18 | 2023-11-18 | 2023-11-28 |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451200MB15767141 | ||||||||||
9 | 都安大兴乡国隆平惠加油站 | 91451228L00451162R |
覃仁标 | 河市监处罚〔2023〕25号 | 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车用乙醇汽油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 | 现查明,当事人分别于2023年3月18日、3月28日从中海油广西销售有限公司购进92号车用汽油32吨(44416升)和32吨(43787.63升),2批次共购进64吨(88203.63升),购进总金额为552960元。至执法人员检查时止,上述2批次92号车用汽油已全部销售完毕(以“升”为单位销售),销售价格为7.25元/升,货值总金额为639476.32元。 |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车用乙醇汽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6516.32元; 2.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1 | 8.651632 | 2023-8-17 | 2023-11-17 | 2023-11-28 |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451200MB15767141 | ||||||||||
10 | 都安通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都安通达加油站 | 91451228MA5KDDN15F |
陈大仕 | 河市监处罚〔2023〕26号 | 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车用乙醇汽油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 |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3月至4月共购进2批92号车用汽油共计40吨(54483.13升),购进总价格为352000元。其中3月29日从中海油广西销售有限公司购进20吨(27285.13升),购进价格为174000元;4月27日从中国石化销售公司广西石油分公司购进20吨(27198升),购进价格为178000元。至执法人员检查时止,上述2批次92号车用汽油已全部销售完毕(以“升”为单位销售),销售价格为7.5元/升,货值总金额为408623.475元。 |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车用乙醇汽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6623.475元; 2.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1 | 5.662347 | 2023-8-17 | 2023-11-17 | 2023-11-28 |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451200MB15767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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