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河池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表 (桂河市监处罚〔2024〕5号) | ||||||||||||||||||||||||||||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证件类型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备注 | |||||||
1 | 河池市金城江区九圩镇新洞加油站 | 91451201MA5LA16Q3N | 柯海峰 | 桂河市监处罚〔2024〕5号 | 违反了《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七项 |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11月6日请他人私自修改加油站4台燃油加油机8只加油枪的主板,通过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后,经输入特定代码来修改加油比例,以达到减少出油量的目的,2023年11月14日开始通过输入特定代码,修改加油的比例。 | 依据《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项“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七)项。 | 没收非法改装财物; 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 |
1.没收改动的加油机主板8块; 2.没收违法所得112624.11元; 3.罚款人民币500元 |
0.05 | 11.262411 | 2024-3-15 | 2025-3-15 | 2024-6-25 |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451200MB15767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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