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河池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表 (桂河市监处罚〔2024〕8号) | ||||||||||||||||||||||||||||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
1 | 河池市金城江区黄妈干生鲜食品超市 | 92451201MA5PUHH07L | 廖璇 | 桂河市监处罚〔2024〕8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一款的规定 | 已查明,当事人于2020年9月3日注册成立,主要从事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日用百货等零售。2023年期间在未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购进香烟,置于其店内销售给顾客及未成年人。截至案发时,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发现真龙起源(25元/包)1包、真龙鸿运(20元/包)1包、真龙祥云(15元/包)1包、红色真龙(10元/包)1包,当事人在购售过程中未作任何记录和台账,经核算涉案香烟违法经营额为70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 罚款;责令整改 | 罚款人民币1014元 | 0.1014 | 2024/4/3 | 2025/4/3 | 2024/7/16 |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451200MB157671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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