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决定部门 | 行政职权类别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行政相对人 |
1 | 河池市市场监管局 | 行政许可 |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自然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
2 | 河池市市场监管局 | 行政许可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 企业法人 |
3 | 河池市市场监管局 | 行政许可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 企业法人 |
4 | 河池市市场监管局 | 行政许可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自然人 |
5 | 河池市市场监管局 | 行政许可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6 | 河池市市场监管局 | ||||
7 | 河池市市场监管局 | 行政许可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8 | 河池市市场监管局 | 行政许可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企业法人 |
9 | 河池市市场监管局 | 行政许可 |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10 | 河池市市场监管局 | 行政许可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 企业法人 |
11 | 河池市市场监管局 | 行政许可 | 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12 | 河池市市场监管局 | 行政许可 |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13 | 河池市市场监管局 | 行政许可 |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14 | 河池市市场监管局 | 行政许可 |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企业法人 |
15 | 河池市市场监管局 | 行政许可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16 | 河池市市场监管局 | 行政许可 | 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 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17 | 河池市市场监管局 | 行政许可 |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18 | 河池市市场监管局 | 行政许可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 |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企业法人 |
19 | 河池市市场监管局 | 行政许可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企业法人 |
20 | 河池市市场监管局 | 行政许可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 【法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2014年6月1日施行)(2000年1月4日国务院令第276号,2014年3月7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一条: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 | 企业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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