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2019年桑蚕干茧质量分析报告
根据《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河池市纤维检验所依照桑蚕干茧公证检验工作规程和相关国家标准,组织实施了2019年桑蚕干茧公证检验工作,完成了河池市桑蚕干茧质量数据统计分析,现予以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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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纤维检验所
2020年4月7日
附件
河池市2019年桑蚕干茧质量分析报告
一、河池桑蚕产业发展情况
(一)桑蚕生产稳中向好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市桑园面积94.15万亩,同比增加4.14万亩,全市发放蚕种343.55万张,同比增加10.55万张,鲜茧产量达13.28万吨(折合干茧约为4.9万吨),同比增加0.68万吨,蚕农售茧收入超过60亿元,桑园面积、养蚕量、鲜茧产量三个关键指标均居广西14个地级市首位,河池继续成为广西最大的桑蚕生产基地,是全国最大的产茧市(地、州),也是全国最大的生丝生产基地。其中河池市宜州区2019年桑园面积达37.2万亩,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01万亩,增长2.79%;蚕种发放量约达155.1万张,比去年的150.8万张增加4.3万张,增长2.85%;鲜茧产量6.71万吨,比去年的5.96万吨增加0.75万吨,增长12.58%;养蚕收入30.2亿元,同比去年的29.68亿元增加0.52亿元,增长1.75%;产量、产值再创历史新高,全区小蚕共育率达80%以上,农民人均养蚕收入5900元以上。
(二)丝绸加工情况。全市茧丝绸加工企业共计25家,自动缫丝机344组,茧丝绸加工业完成产值30.62亿元,全市生产白厂丝6870.4吨,同比增加达1720.4吨;坯绸产量400.89万米,同比增长4.94%;其中河池市宜州区茧丝企业共15家,缫丝机组232组,织绸企业2家,织绸机56台(套),白厂丝产量4810吨,坯绸产量372.2万米,丝绸企业总产值21.2亿元,宜州白厂丝产量、茧丝绸加工能力方面继续保持广西县域第一,鲜茧缫丝继续在全国领跑。
(三)蚕茧价格先低后高。茧丝价格上、下半年呈现先低后高的走势:上半年茧丝绸行情相对低迷,鲜茧质量略差,价格在30 -40 元/公斤,下半年价格快速上涨,鲜茧价格在40元/公斤至57元/公斤之间,全年平均茧价45元/公斤。
二、桑蚕干茧公证检验情况
2019年,河池市纤维检验所继续承担桑蚕干茧公证检验工作,截至12月20日,桑蚕干茧公证检验总量2469.7吨,受检桑蚕干茧经济价值逾5.58亿元。(公检统计见表1)
表1:2019年桑蚕干茧公证检验量统计表
地区 |
重量(吨) |
重量比(%) |
包数(包) |
批次数(批) |
河池市 |
2469.7 |
100 |
139185 |
197 |
三、桑蚕干茧质量状况
(一)综合质量状况
2019年1月1日至12月20日,经桑蚕干茧公证检验的河池市桑蚕干茧平均等级(清洁、洁净)成绩为4.8 A,平均上车茧率为89.17%,平均茧丝长为803.7米,平均解舒率为60.53%,平均解舒丝长为486.3米,平均毛茧出丝率为32.39%,平均万米吊糙为5.2次,平均粒茧原量0.5674克。2019年桑蚕干茧质量标志为5A3248Ⅲ。(主要指标结果见表2)
表2:2019年桑蚕干茧公证检验平均质量指标
上车 茧率(%) |
茧丝长 (米) |
解舒率(%) |
解舒丝长(米) |
毛茧出丝率(%) |
等级 (级) |
清洁 (分) |
洁净 (分) |
质量 标志 |
89.17 |
803.7 |
60.53 |
486.3 |
32.39 |
4.8 |
99.12 |
94.2 |
5A3248Ⅲ |
(二) 主要质量指标分布状况
桑蚕干茧等级以4A级为主,所占比重为40.61%;上车茧率平均值为89.17%,指标主要集中在85%至90%之间,所占比重为48.22%;茧丝长平均值为803.7米,指标主要集中在800米至850米之间,所占比重为34.01% ;解舒率平均值为60.53%,主要集中在60%至65%之间,所占比重为25.89 %;解舒丝长平均值为486.3米,指标主要集中在470米至520米之间,所占比重为29.44%;万米吊糙平均值为5.2次,集中在5次至6次之间,所占比重为31.47%;毛茧出丝率平均值为32.39%,指标值主要集中在32%至33%之间,所占比重为24.87%;粒茧原量平均值为0.5674克,指标值主要集中在0.55克/粒至0.60克/粒之间,所占比重为68.53%。
(三)主要质量指标同比分析
2019年与2018年河池桑蚕干茧主要质量指标同比分析见表3。
表3:2019年与2018年河池桑蚕干茧主要质量指标对比
时间 |
上车 茧率(%) |
茧丝长 (米) |
解舒 率 (%) |
解舒 丝长 (米) |
万米吊糙(次) |
等级 (级) |
清洁 (分) |
洁净 (分) |
毛茧出丝率(%) |
2019年 |
89.17 |
803.7 |
60.53 |
486.3 |
5.2 |
4.8 |
99.12 |
94.2 |
32.39 |
2018年 |
89.37 |
814.6 |
62.78 |
512.6 |
4.9 |
4.2 |
98.9 |
93.3 |
32.52 |
同比增长率(%) |
-0.22 |
-1.34 |
-3.58 |
-5.13 |
6.12 |
14.29 |
0.22 |
0.96 |
-0.40 |
(四)主要质量指标趋势情况
1.丝等级
河池市2019年度桑蚕干茧丝等级平均值为4A8,比2018年的4A2上升0.6A,比2017年的4A04上升0.76A,比2016年的4A06上升0.74A。
2.茧丝长
河池市2019年桑蚕干茧茧丝长平均值803.7米,比2018年的814.6米下降10.9米,比2017年的791.1米上升12.6米,比2016年的818.3米下降14.6米。
3.上车茧率
河池市2019年桑蚕干茧上车茧率指标平均值为89.17%,同期比2018年的89.37%下降了0.2个百分点,比2017年的87.97%上升了1.2个百分点,比2016年的87.52%上升1.65个百分点。
4.毛茧出丝率
河池市2019年桑蚕干茧毛茧出丝率指标平均值为32.39%,比2018年的32.52%下降0.13个百分点,比2017年的31.73%上升0.66个百分点,比2016年的32.15%上升0.24个百分点。
5.解舒率
河池市2019年桑蚕干茧解舒率指标平均值为60.53 %,比2018年的62.78%下降2.25个百分点,比2017年的65.82%下降5.29个百分点,比2016年的61.03%下降0.5个百分点。
6.解舒丝长
河池市2019年桑蚕干茧解舒丝长平均值486.3米,同期比2018年的512.6米下降26.3米
,比2017年的521.3米下降35米,比2016年的499.7米下降13.4米。
7.万米吊糙
河池市2019年桑蚕干茧万米吊糙指标平均值为5.2次,比2018年的4.9次上升0.3次,比2017年的4.1次上升1.1次,比2016的4.3上升0.9次。
四、质量影响因素分析
2019年河池市桑蚕干茧与去年同期相比丝等级和万米吊糙略有提升,但上车茧率、解舒率、茧丝长、解舒丝长、毛茧出丝率质量指标均略有下降,上车茧率下降了0.2个百分点,同比增长率为-0.22%;解舒率下降了2.25个百分点,同比增长率为-3.58%;茧丝长下降了10.9米,同比增长率为-1.34%;解舒丝长下降了6.3米,同比增长率为-5.13%;毛茧出丝率下降了0.13%,同比增长率为-0.40%;万米吊糙增加了0.3次,同比增长率为6.12%。其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点:
(一)气候因素影响
河池市受连续降雨天气影响,6月后天气气温不稳定,经常出现持续高温后转阴雨天气,持续昼夜温差较大的情况,影响了桑叶的生长。同时农户对桑园管理不到位,对桑叶出现病虫害预防措施不及时,春茧第三批以后,部分地区出现桑叶受虫害严重,桑叶质量差,导致蚕茧质量下降。
(二)毛脚茧收购行为屡禁不止
在国家已取消鲜茧收购资格认定行政许可的环境下,无照收购和抢购原料现象普遍,同时茧丝生产者缫丝能力过剩、产品质量意识薄弱等因素,收购存在肆意抢购、竞价收购低质茧的行为,严重影响了蚕茧质量的稳定。
(三)蚕种在销售运输过程中存在缺陷
蚕种在出库销售过程中,存在销售未完后再次入库现象,以及农户在采购蚕种时没有保管好蚕种,未按要求及时送达育蚕地,导致蚕种在喂养前受到病菌感染,影响蚕茧质量。
五、建议措施
(一)多举措提升茧丝质量,促进产业发展
河池市作为我国桑蚕茧第一大产区,年产量已占全国产量的两成以上,但是蚕茧质量一直处在全国中等水平,因此,河池需要坚定不移地在桑园建设、桑蚕养殖、综合利用、品质建设等多方面做更加深入细致的工作。河池市要根据我国茧丝绸行业区域布局,充分借鉴和发挥东部地区人才、技术、管理、资本、市场等优势,通过广泛应用优良桑蚕品种、提高生产与管理技术水平、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和病虫害防治等措施,促进茧丝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升。
(二)加大对蚕种及其流通领域的监督力度,从源头提高茧丝产品质量
为从源头保证茧丝质量,应加强蚕桑品种优化选育及流通领域的监督工作,提高蚕种繁育质量,有效防止蚕种退化和受到病害,积极推广优秀蚕种,并对蚕种流通领域进行监督管理,保证蚕种质量,提高我市蚕茧质量的短板指标,从源头着手提高我市茧丝绸行业的产品质量。
(三)加强蚕茧收购监督管理,保证收购秩序健康稳定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对于茧丝经营者的质量义务条款中明确规定了“不得收购毛脚茧、过潮茧、统茧等有严重质量问题的蚕茧”。而近几年来我市收购毛脚茧的现象依然存在,对提高蚕茧质量和维护市场秩序造成了不利影响。对此,有关质量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实现对鲜茧收购市场监督检查的常态化,严厉打击无照收购等不法行为。切实加强对蚕茧质量实施监督检查和检验,加大在蚕茧收购、加工、销售、承储活动所涉及的场所开展设施环境、仪器设备、从业人员、检验标准、内部质量保证制度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打击收购毛脚茧、过潮茧和统茧的严重质量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蚕茧市场秩序,稳步提高蚕茧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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