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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7 16:00



    2022年以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序推进,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审查有序开展,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统筹,我市主动对标自治区,根据河池市实际,于2021年底调整了河池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印发了《关于调整联席会议制度有关事项及组成人员的通知》(河市监函〔2021〕192号),明确了22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单位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11个县(区)相应调整了本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有关事项及组成人员,搭建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构框架,确保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序实施。二是落实工作部署。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河池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和《2022年河池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与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落实,按季报送工作进展,压实各县(区)人民政府、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有力推动工作进展。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2022年度河池市直属机关绩效考评共性工作指标评分细则〉的通知》(河绩办发〔2022〕11号),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工作,要求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结合实际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与做法应废尽废、应改尽改。

   (二)审查机制建设情况。一是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推动市人民政府政策措施双重审查制度建设,河池市公平竞争审查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联席办)印发了《河池市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机制》《河池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等文件,规定凡以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均需经过起草部门和市联席办双重审查,实现审查全面覆盖。二是出台《河池市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河池市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机制》,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上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投诉举报和回应机制。三是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市市场监管部门指导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于2022年底将第三方评估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努力实现与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机构合作,提高审查质量和效果,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

   (三)政策措施审查情况。一是严格审查新出台的政策措施。全市各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单位均建立内部审查机制,确定内部审查部门和审查流程,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对本部门新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全面纳入审查范围,按季度向市联席办报送《增量政策措施审查情况备案表》,截至目前,全市共审查增量政策措施30件。

   二是开展3次存量清查工作。2022年6月,市联席办印发了《关于开展国企改革领域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现行有效政策措施公平审查专项抽查的通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国资委组织开展对国有企业改革领域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排查国有企业改革领域的政策措施,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情形。7月至8月,印发《河池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定专项清理和做好消费券发放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公竞审联办函〔2022〕1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定专项清理和做好消费券发放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共排查政策措施85条,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12条,其中已废止3条,拟废止8条,拟修订1条。9月至10月,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工作,对政府采购领域开展审查清理,我市未发现有违规现象。三是开展网上交叉政策措施抽查。11月7日,印发《河池市公平竞争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河池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全面自查和交叉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公竞审联办函〔2022〕2号),开展市、县(区)交叉检查,以本次交叉检查为契机,以网上公开政策措施为重点,认真梳理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发现应审未审的,督促及时补做审查。全市共排查政策措施178份,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情形。

    (四)宣传培训情况。一是日常宣传培训。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微信公众号、部门网站发布“一图读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解读”、公平竞争政策宣传海报等,开展政策宣传;在微信工作群及时发布全国各地查处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例,加强警示宣传。各县(区)各部门通过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纳入局务会会前学法、网站设置宣传专栏等形式全面开展宣传培训。二是开展业务培训。2022年9月1日,我市举办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与实践业务培训班,邀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有关专家进行培训,就审查制度的起源及案例分析等内容进行授课,各级联席办组织成员单位、相关单位业务负责人400余人参训。通过培训,加强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重视,规范各政策制定单位政策措施的出台、执行、纠错等程序,坚决从源头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三是扎实开展“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市联席办印发《2022年首届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广西河池活动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宣传周活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开展到广场现场宣传和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宣传以及网络宣传等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对公平竞争政策进行宣贯。

   (五)各级机关内部审查机制、审查职责分工、审查人员配备等典型做法和基本情况。一是内部审查机制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出台后,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均建立了内部审查机制,部分单位成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组长。我市推行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或复核模式,目前内部审查模式有两种:具体起草机构初审+特定机构复核、具体起草机构审查+特定机构备案,特定机构绝大多数为办公室或政策法规部门。二是审查职责分工。一般由具体起草机构初审,提交政策法规部门或者办公室进行复核或备案。三是审查人员配备情况。各部门将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统筹安排、一体推进,各部门审查人员配备一般为1人,具体为政策法规部门或办公室工作人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

    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部分县(区)有关单位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重视程度有待提升。个别县(区)的有关部门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和思想认识尚没有到位,没有把该项工作摆上常规性重点工作日程。部分县(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高,横向联动和信息交流缺乏。二是各部门审查人员不固定,更换频繁。公平竞争审查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要求从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人员需具备较强的专业技能,但由于各部门审查人员岗位频繁变动等原因,基层人员存在审查工作能力不足的问题。三是审查人员对审查制度的理解认识还有偏差。审查人员对“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以及审查标准的理解不够精准,对审查的范围、审查程序和审查标准的适用认识不完全一致,导致漏审、错审现象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在各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学习和讨论。在社会层面,通过合规指引、违规处罚、宣传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多种形式,培育自由、公平竞争的理念,将竞争文化的培育与认同融入市场主体的日常行为之中,引导和鼓励市场主体自觉守法,积极护法,增强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参与度和活跃度,提升社会监督效能。

    (二)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提高审查质量,确保审查效果,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

   (三)建立河池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专家库,供政策制定机关咨询。

  四、对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的意见建议

   (一)建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尝试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纳入党校主题班培训内容,从涉及公平竞争审查的领导干部层面加强“公平竞争”的理念和对竞争政策基础地位的认同,管理方式由对市场配置资源的直接干预转变为营造公平竞争审查的制度环境。

   (二)组织各地市赴外地学习调研,借鉴浙江、江苏等地先进经验,建立审查文件标准数据库,通过有效的网络监控,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政策的条款进行提示。

   (三)搭建业务交流学习平台,在总结审查经验和督查基础上,选取典型和常见问题,编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典型案例,加深各部门对审查标准的理解,提高公平竞争审查质量。

   (四)组织开展交叉互查、业务技能比赛等,提升审查能力,推动工作再上台阶。



                      河池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

                          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