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企业开办专项实施方案》(桂市监发〔2021〕10号)要求,经河池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将《2021年河池市企业开办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池市公安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池监管分局
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池市大数据发展局
中国人民银行河池市中心支行 河池市医疗保障局
河池市财政局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2日
2021年河池市企业开办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市委、市人民政府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市企业开办工作更加高效、安全、公平,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企业开办专项实施方案》(桂市监发〔2021〕10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吸收借鉴先进经验,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有效破解企业开办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和投资创业者体验感、满意度为立足点,以创新、探索为着力点,在方法上再创新、流程上再优化、效率上再提升、费用上再降低、成效上再提高,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优化市场主体准入服务,高质量完成企业开办“2个环节、7个事项、1个工作日内办结”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企业开办环节。改革新设立企业银行开户流程,压缩新设企业银行开户时间,对通过预约并具备开户条件的企业,银行开户2个小时内完成并具有收付款功能,实现银行开户与企业开办等7个事项联办。(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河池市中心支行;配合单位:河池银保监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提高企业银行开户便利度。线上,依托广西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实现各家商业银行开户网上预约,加强企业开办相关信息与企业银行账户信息互通共享,指导各商业银行在收到企业银行开户预约信息后主动联系企业办理开户业务。大力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在商业银行和金融服务等领域应用。线下,指导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有序进驻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便利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实现“开办即开户”。(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河池市中心支行、河池银保监分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财政局(金融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提升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体验。在优化开办流程基础上,充分发挥部门协同作用,编制完善河池市企业开办“一窗通”网上服务手册和操作演示,提高群众的网上办事体验。(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医保局,人民银行市河池市中心支行、河池市税务局)
(四)保持企业开办“零”成本水平。继续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推动各县(区)结合实际以政府补贴形式免费赠送新设企业实体印章、税务UKEY,保持企业开办“零”成本水平。指导商业银行在各级政务中心和网点公布开户各项费用,鼓励商业银行减免银行开户成本费和首年服务费,规范电子印章使用费用,出台企业电子印章使用和费用规范文件,推广使用电子印章。(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人民银行河池市中心支行、河池市税务局;配合单位:河池银保监分局)
(五)规范和推广电子印章使用。依托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建立的全区统一的电子印章公共平台,推广使用电子印章。(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六)探索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在巴马瑶族自治县试点开展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改革,依托个体工商户自助审批设备,实现个体工商户“刷脸秒批”,优化集群注册流程。深化“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登记改革,推广商务秘书注册登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扩大企业电子化登记范围。依托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引导具备条件的各类企业均可使用无纸全程电子化方式办理登记。(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大数据发展局)
(八)在更大范围实现电子营业执照深度应用。依托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实现电子营业执照验证功能,向各涉企行政许可审批部门提供验证服务,在业务办理中免于提交纸质营业执照。(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各涉企行政审批许可部门)
(九)简化企业区内跨市迁移。简化企业跨市、县迁移办理变更登记的流程和手续,进一步便利市场主体跨市、县迁移,力争实现“最多跑一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河池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按照修订后的《广西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暂行办法》,为企业注销提供规范指引。将简易注销范围扩大到未开业及无债权债务的非上市股份公司。(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协同推进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高效完成。各任务牵头部门要定期对本领域任务推进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创新举措,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各配合部门要积极主动,对职责范围内任务进行深入研究,细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检查指导。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各自业务领域的检查指导,动态跟踪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及时将落实情况通报指标牵头单位。各分项任务的责任单位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要及时约谈指导,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要予以宣传强化,切实提高各地企业开办的整体实效。
(三)广泛宣传推介。加强对企业开办政策的解读和推介,展现市场主体准入环境的改革成效。制作统一办事流程宣传手册和演示小视频,通过各级政府及各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集中展示,提高宣传实效。
附件:2021年河池市企业开办提升专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2021年河池市企业开办提升专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指标 名称 |
分项 指标 |
目标 |
具体任务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企业开办 |
压缩开办时间 |
对通过预约并具备开户条件的企业,银行开户2个小时内完成。 |
优化新设立企业银行开户流程,实现企业开办2个环节、7个事项、1个工作日内办结。 |
2021年6月30日 |
人民银行河池市中心支行 |
市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河池银保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2 |
企业开办 |
压缩开办费用 |
保持新设企业开办“零”成本水平。 |
继续推动各县(区)结合实际以政府补贴形式免费赠送新设企业实体印章(种类包括法定名称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向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保持企业开办“零”成本水平。指导商业银行在政务中心和网点公布开户各项费用,鼓励商业银行减免银行开户成本费和首年服务费。 |
2021年6月30日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河池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河池市中心支行 |
河池银保监分局 |
3 |
企业开办 |
压缩开办费用 |
规范和推广电子印章使用。 |
依托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建立的全区统一的电子印章公共平台,推广使用电子印章。 |
2021年11月30日 |
市大数据发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公安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
4 |
企业开办 |
提高便利度 |
提高线上银行预约开户便利度。 |
线上,依托广西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实现各家商业银行开户网上预约,加强企业开办相关信息与企业银行账户信息互通共享,指导各商业银行在收到企业银行开户预约信息后主动联系企业办理开户业务。大力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在商业银行和金融服务等领域应用。 |
2021年6月30日 |
人民银行河池市中心支行 |
市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财政局(金融办) |
5 |
企业开办 |
提高便利度 |
提高线下企业银行开户便利度。 |
鼓励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有序进驻各设区市政务服务大厅(中心),便利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 |
2021年11月30日 |
人民银行河池市中心支行、河池银保监分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6 |
企业开办 |
提高便利度 |
可使用全程电子化方式办理的企业类型达100%。 |
依托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引导具备条件的各类企业均可使用无纸全程电子化方式办理登记。 |
2021年9月30日 |
市市场监管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大数据发展局 |
7 |
企业开办 |
提高便利度 |
在更大范围实现电子营业执照深度应用。 |
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实现电子营业执照验证功能,向各涉企行政许可审批部门提供验证服务,在业务办理中免于提交纸质营业执照。 |
2021年6月30日 |
市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 |
各涉企行政审批许可部门 |
8 |
企业开办 |
提高便利度 |
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 |
按照修订后的《广西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暂行办法》,为企业注销提供规范指引。将简易注销范围扩大到未开业及无债权债务的非上市股份公司。 |
2021年6月30日 |
市市场监管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9 |
企业开办 |
提高便利度 |
探索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 |
在巴马瑶族自治县试点开展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改革,依托个体工商户自助审批设备,实现个体工商户“刷脸秒批”,优化集群注册流程。深化“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登记改革,推广商务秘书注册登记。 |
2021年6月30日 |
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
10 |
企业开办 |
提高企业信息变更便利度 |
简化企业区内跨市、县迁移。 |
简化企业区内跨市、县迁移办理变更登记的流程和手续,进一步便利市场主体跨区迁移。 |
2021年11月30日 |
市市场监管局、河池市税务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联系人,唐鸿,联系方式,0778—2305259)
相关链接:《2021年河池市企业开办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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