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跨县(区)迁移?
答:企业跨县(区)迁移是指在各级登记机关设立登记的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从A设区市辖区内原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迁移到B设区市辖区登记机关(迁入地登记机关)。其内容包括企业档案迁移、企业基本信息的变更和涉税机关、涉税信息的变更。
二、企业跨县(区)迁移登记改革前后有哪些变化,给拟企业迁移提供哪些便利?
答:目前推行的企业跨县(区)迁移登记改革主要从优化办理流程、精简提交材料、压缩办理时间等三个核心要素出发,对原来的迁移申请和变更登记两个流程进行整合,企业只需到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迁移变更申请和相应的材料,其他手续就交由迁入和迁出地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即可,省去了以往在迁入和迁出地登记机关来回多次跑的麻烦,实现了“进一扇门,去一个窗,办两地事”,不仅给企业提供了极大便利,更重要的是为企业节省时间和运营成本。
三、申请人怎样办理区内企业跨县(区)迁移?
答:企业办理跨县(区)迁移可以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线上,企业可通过广西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材料,同时提交迁移调档申请书;线下,申请人只需向迁入地登记机关变更受理窗口一次提交迁移调档和变更登记的申请材料即可。具体提交材料规范和工作流程如下:
四、企业在什么情形下无法正常办理企业跨县(区)迁移,如何处理?
答:因企业自身原因(如企业未完成实名认证等),导致无法正常办理变更登记的,迁入地登记机关应在出现无法办理事由的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原登记机关对接,将企业纸质登记档案及电子数据退回原登记机关,并做好台帐记录注明退档原因。
2021年10月18日
相关链接: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简化企业 跨县(区)迁移登记流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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