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1〕29号),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范围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创新行政服务举措,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三、主要任务
对照《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2021年广西版)》和《广西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国务院设定的523项、广西地方层面设定的9项,共计532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 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对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相关经营。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有关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备案制度,公布办理备案事项所需的材料,企业按照规定提交备案材料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当场办理备案手续,不得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法准确完整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具体条件,明确办理需提供的材料、办理程序、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等。当场对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当场作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补正告知单,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要补正内容。对通过告知承诺取得许可的企业,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针对许可事项特点和企业的信用状况等分类确定核查办法,确有必要的可以开展全覆盖核查。发现企业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要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失信违法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有关主管部门要及时将企业履行承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并归集至广西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负责审批的部门要针对企业关心的问题,通过制定下放事项承接方案、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优化办理流程、压减审批时限、取消或延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取消数量限制或合理放宽数量限制等举措优化审批服务。在办理许可事项中,有关部门要积极回应企业关切,不断探索优化审批服务的创新举措,在审批工作中实现便民利企。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和附件改革清单等4个部分内容。
(一)工作目标提出在全市范围内分步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明确一是全市实施改革清单动态管理。将符合条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逐项明确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审批部门、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内容。二是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对纳入清单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三是落实信息推搡加强前后端改革衔接。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提供系统支撑。五是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工作要求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与沟通、强化宣传培训。《实施方案》含2个附件,《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广西版)》和《广西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共53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2021年12月30日
相关链接: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池市大数据发展局河池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河池市贯彻落实 “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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